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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业十大隐性侵权现象揭秘:擅自更改消费套餐【6】

马树娟 刘子阳

2014年03月12日09:33    来源:法治周末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电信业十大隐性侵权现象揭秘:擅自更改消费套餐

  机卡被迫分离不能视为违约

  去年年初的数据就已显示,运营商合约机份额已占全部手机销售的20%左右,目前各大运营商为了维护自己的消费者群体,都推出了合约机的营销模式,而且规定机卡不能分离。

  记者从一份《中国联通客户3GiPhone合约计划业务协议》中看到:“如发生机卡分离、欠费停机、销户等行为时,则甲方(消费者)构成违约,乙方有权取消对甲方的优惠政策,并有权对甲方的用户号码做停机处理、对iPhone终端进行锁定。”

  事实上,机卡被迫分离的情况很多,如手机被盗、损坏等。据了解,这种情况下联通先给消费者“判刑”,认定其为机卡分离,进行停机处理。如果消费者属于手机丢失或者损坏的情况,可以再向联通方面“申诉”,“申诉”需要出具相关证明,如损坏检测证明、被盗报案证明等。

  但这种情况下话费应如何返还,运营商因这种情况对手机卡进行停机处理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如话费照常按月扣除,但因停机这部分钱不能使用)应怎么办,运营商在合同中未作详细说明。

  联通客服人员在接受咨询时表示,只要被认定合约机出现机卡分离,无论当月手机卡是否使用,都会照常扣除套餐费用。

  北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会副秘书长朱巍认为,运营商笼统规定只要机卡分离消费者就违约,但机卡分离的原因多种多样,其中合约机出现故障去维修造成的机卡分离不可避免,所以这一条款应视为霸王条款,基于此,当消费者由于维修而导致机卡被迫分离的行为不能视为违约。

  “消费者的机卡被迫分离后,一旦被停机,消费者需要提供种种证明才能使手机重新启用,这给消费者增加了很多负担。此外无论手机卡是否使用都照常扣除套餐费用,涉嫌强制消费。”朱巍表示,但也不能否认的确存在消费者“套机”的情况,部分消费者信用存在问题。

  故障合约机“三包”难

  2013年12月31日,毕女士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山西路一家联通营业厅购买了一部价值1199元的某品牌合约机,毕女士的这部手机却成了烦心事。

  在购买后不久,该手机就反复出现无法开机的故障,毕女士到联通营业厅后,工作人员给了毕女士一个手机售后服务维修地址,但毕女士发现,该售后维修点已经取消,无奈毕女士只好再次折回营业厅。

  面对工作人员不负责任的态度,毕女士拨打了中国联通10010客服电话进行投诉。几经周折后,毕女士的手机故障总算是得到了解决,但多次往返营业厅与售后服务之间,让毕女士很闹心。

  无独有偶,2013年11月18日,河北省保定市消费者许先生在阜平某通信运营商手中购买了一部价格为584元的某品牌合约机。购买之后没使用几天,手机就开始死机,而且无法开机。

  许先生找到了运营商,确定手机存在故障后,运营商答应将手机返厂修理。可许先生拿到返修后的手机并再次使用了几天后,手机又开始死机了。这一次,许先生坚决要求退货,然而运营商的说法是按照协议合约机是不能退的。

  许先生就此事到当地消费者协会投诉,经消协调解,商家承诺给许先生调换一部新手机,事件才得到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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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张歌、李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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