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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伪基站”不妨顺藤摸瓜

赵志疆

2014年05月15日10:26    来源:新民晚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严打“伪基站”不妨顺藤摸瓜

  购买“伪基站”设备,并通过自行研究、组装设备,在网络发布广告进行销售。近日,海淀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岑某,这是北京市首例犯罪嫌疑人因生产“伪基站”设备被批捕的非法经营案。

  科技能改变生活,但若失去必要的约束和规范,未必总是向好的方向变化——垃圾短信肆虐,“伪基站”是最大的幕后推手。有资料显示,仅2013年上半年,国内垃圾短信总量就超过2000亿条,其中多半是“伪基站”所为。这组数据的另一面是,诈骗短信给全国手机用户造成超过3000万元的经济损失,受害人分布于全国各地。身处“手机时代”,“伪基站”成为社会一大公害。

  “伪基站”发送的垃圾短信,有些属于商业广告,有些则涉嫌违法犯罪。在监管方面,涉及公安、通信、工商等诸多部门,但由于缺少明确的法律规定,各监管部门之间在某种程度上又存在权责不明,因此,“伪基站”在暴利的驱使下四处蔓延。即使不法分子被查获,大多也只是罚款了事,而这又会使其变本加厉“捞回损失”。铲除这样的社会公害,仅靠行政处罚远远不够,刑事追究显得格外必要。

  在北京首次批捕“伪基站”犯罪嫌疑人之前,中宣部、网信办、最高法等九部门联合打击“伪基站”的专项整治行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拉开了序幕,《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更是为此提供了法律支撑。巧合的是,就在北京市批捕“伪基站”犯罪嫌疑人的同时,山东德州也发生了类似的“第一次”。然而,虽然同为批捕“伪基站”犯罪嫌疑人,两地使用的法条却并不一致,北京是“涉嫌非法经营罪”,德州则是“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由此也不难看出,虽然有九部门“意见”为依托,但不同地区对法律的理解却并不相同。当前的执法困境是,如果“伪基站”发送的内容并不违法,其行为很难被界定。因此,有必要针对“伪基站”本身出台相关法律予以规范。

  虽然名为“高科技犯罪”,“伪基站”的门槛其实并不高,北京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仅凭几个关键词,就在网上找到设备并做起了“买卖”。叫卖“伪基站”的信息并非秘而不宣,如果购物网站能够从严把关,“伪基站”当能得到有效遏制。实际上,批捕生产“伪基站”犯罪嫌疑人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而且应被视为新的破案线索。

  虽然不少人深受“伪基站”骚扰、侵害,却苦于维权无门。如果能在简化投诉举报程序的同时,以立法的形式加强对个人网络信息的保护,当能更大限度调动公众的维权积极性,在法律约束与公众监督的合围之下,人人喊打的“伪基站”才可能无处遁藏。

(责编:张歌、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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