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智能手机预装软件侵犯消费者权利问题,多名专家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均建议,消费者积极维权是遏制商家此类行为的最好办法。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常常陷入多重困境。“目前对消费者来讲,维权相当麻烦。”对手机预装软件法律问题进行过专门研究的北京律师赵虎表示。
“前一段时间,有一个关于三星手机预装软件删除不维修的事件,手机用户通过网上联系决定一起维权,但最终并没有走上诉讼程序。”赵虎介绍,因为程序复杂,加上消费者又缺乏相关的法律知识,所以维权成功的机会十分渺茫。
在具体司法实践中,手机用户通过诉讼维权还存在其他多重困难。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孙颖向记者分析:“首先,软件的所有者与手机用户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商品买卖合同关系,也就意味着用户作为恶意软件的消费者主体资格难以确定。”
她表示,如果不能确定用户的消费者主体资格,也就难以通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赵虎还提出,预装软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其危害也不易显露出来,普通用户在缺乏技术支持的条件下,很难发现其恶意侵权行为。
“即使用户真的有所察觉,但这种恶意软件产生的侵权是十分迅速的,用户很难在瞬间保存证据,因此取证难也是预装软件诉讼的一大障碍。”赵虎说。
赵虎认为,要解决以上问题,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