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丁大公子
在上一篇文章《从“流量清零”案律师败诉说起》中,我简要介绍了律师被判败诉的原因。当律师说出“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的时候,他有意忽略了一个事实,那就是他选择的是流量优惠的套餐,既然享受了优惠,自然要受到一定的限制。本来这是一件简单明了的事情,没想到这周却因为广东移动总经理钟天华在两会中的一句讲话而被各大媒体轮番炒作。“用户在选择套餐时,是以较低的价格购买了比较大的流量,比单买要便宜很多,好比在肯德基,你买个全家桶套餐,也比单买汉堡、鸡腿要便宜,吃不完,不能说把鸡腿退回去吧。”钟天华的话一时间引来众人的谩骂。遗憾的是,钟天华虽然有着自己的道理,但是却表述不清,把浅显易懂的道理变成了肯德基的广告,实在是令人感到无奈。
首先,我们必须要承认一个事实,那就是我们所享用的流量本质是运营商提供的一种服务,而不是像鸡腿饮料这样的实物。所谓“服务”,最大的特定就是服务的提供与使用是同时进行的。服务不是实物,计算费用的方式通常是按照时间而不是件。举个例子,很多人都做过按摩,作为一种服务,按摩的提供和享用是同时发生的,计算费用的方式通常是每小时多少钱。因此,钟天华用全家桶这样的实物来做比喻是不合理的,毕竟实物在一定时间内是一直存在的,而服务却有时间的限制。如果非要用实物比喻,不妨加上个保质期,比如一个月。一个月后吃不完的鸡腿坏了,你不可能把坏了的鸡腿拿去肯德基退钱。当然,最好的比喻方式还是用各种类型的服务。
其次,是服务的限度问题。律师以优惠的价格订购了“20元150M流量”的流量包,就需要承受两个条件:一是150M流量必须当月用完,二是20元只能用150M流量,超出部分要多给钱。很多网友质疑为何流量超出部分要多给钱,这里不妨举个例子。现在有很多人在外面租房,假设有一套3室1厅的房子。只租一间每月需要1200元,但是如果整套全租,就只需3000元。租的房间越多,每个房间所付出的月租就越便宜。一个人如果只付了一间房的房租,那他所能使用的就是一间房。一个月20元150M流量随便用就和交一间房的月租,这间房子随便住是一样的道理。但是如果因为个人的原因要多住另外一间房,那么多住的部分自然要多交房租。同样的道理,用户多用了流量,运营商也会收取超出部分的流量费,而这也是合理合法的。
最后,是流量费是否昂贵的问题。我们知道,运营商提供了多种类型的流量包,用户承诺使用的流量越多,每Kb价格就越便宜。参考中国移动的定价,从5元30M、10元70M, 到20元150M、50元500M甚至是100元2G,流量越多,每Kb就越便宜。运营商以优惠的价格出售流量,但要求用户在一定期限内使用,这本身就是一种合理合法的促销行为。回过头来想一想,之所以有如此多的网友对流量清零不满,最主要的原因就是因为流量费太贵,用户虽然想用,却未必用得起。而大家之所以支持律师,目的正是为了呼吁运营商降低流量费,让大家真正敢用流量。因此,呼吁三大运营商降低流量费才是最为重要的事情。
那么,怎么样才能促使三大运营商降低流量费呢?今年3月5日,工信部部长苗圩给出了答案。苗圩公开表示,鼓励三大运营商通过“竞争”降低4G资费。然后惨痛的事实是,由于工信部只给三大运营商发放了移动最需要的TD-LTE牌照而不是国际通用的FDD-LTE牌照,因此4G手机实际上只有移动一家可以运营。而联通电信由于技术问题和资金限制,完全无法参与到4G的竞争中,电信甚至在移动的巨大压力下出现了一个月减少80万用户的现象。国家政策限制加上联通电信的资金限制,4G市场已经出现移动一家独占的局面,因此苗圩部长所说的通过竞争降低4G资费在现阶段还是一件不靠谱的事。这样看来,老百姓要想使用上资费低廉的4G业务,还得等待好几年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