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满运营商清零当月套餐中的剩余流量,律师刘明以普通消费者的名义将湖南长沙移动告上了法庭。据2月23日《长沙晚报》报道,记者获悉,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法院近日就此案进行了一审宣判,驳回了刘明的诉讼请求。
流量用不完,清零了;不够,却要加钱。因此,“流量月底清零”的规定被消费者认为是“霸王条款”。“手机流量不应月底清零”的呼声越来越高,不少消费者希望手机流量能实现跨月度计费,以方便消费者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合理使用。从这个意义上说,这次官司打输了,也并不是说就彻底失败了,至少表明了消费者的态度。
从法律的意义上说,“流量月底清零”按照目前的规定并没有什么不妥,但并不表示消费者对它在情感上能够接受。其实,“流量月底清零”的“霸王规定”已经有所松动。据报道,上海率先打破手机上网流量月清条款,在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的促动下,中国移动等三大运营商自今年1月计费周期起,推出手机上网流量季度计费方式。应该说,上海的做法让我们感受到点滴的进步,虽然让网友感觉,这仍然是治标不治本。
让人想不通的是,为何上海能够实现上网流量季度计费方式,其它地方就不能跟进呢?显然,并没有技术上的障碍,关键还在愿不愿意。恐怕还是因为消费者维权的不多,维权意识还不够强。如果其他地方的消费者也能像刘明一样祭起维权大旗,即使败诉了,也虽败犹荣。
如果更多的消费者能不断地维权,很可能会动摇一些企业的垄断地位。假以时日,垄断就会逐渐减少,消费者权益受到保护的局面就会逐步显现。从这个意见上说,“流量月底清零”官司虽败诉,仍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