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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证骗483部合约机 萍乡一男子诈骗近18万元

程呈

2014年02月24日10:59    来源:中国江西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用假证骗483部合约机 萍乡一男子诈骗近18万元获刑5年

  中国江西网讯 谢永林孙小琼 新法制报首席记者程呈报道:电信合约机政策,让萍乡男子曾传(化名)看到了赚钱的商机,36岁的他本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却贪图利益,刻假章办假证,将手伸向手机团购业务,诈骗金额近18万元。

  办假证骗手机

  2012年6月,男子曾伟从朋友周华(化名,在逃)口中得知,6月至9月间,中国电信萍乡分公司将开展一次手机团购业务营销活动。参加团购的一款华为手机只需480元,而把这款手机卖给萍乡收购手机的商家,每部可得到700余元。曾伟当即去电信营业厅了解相关办理团购的程序,然而,参与团购活动,除了要个人身份证外,还需要单位印章。

  曾伟和同案人周华分别虚构了三所幼儿园和五所出口花炮厂的信息,来到县城找到一家刻章店刻了假印章,并从电脑上打印了一批假身份证。他们以这些单位的名义,先后6次与萍乡桐木营业部电信所及杨岐电信所签订集团业务服务合同。共支付价款231840元后,低价套取了华为手机477部,酷派手机2部,三星手机4部,随后将所骗取的手机高价转卖给两名湖南籍男子。

  构成合同诈骗罪

  发现合约机没有按照合同规定使用团购的手机之后,一电信所的工作人员便去曾伟所代表的单位查看,发现所提供的信息是虚构的。

  在2012年10月9日曾伟被上栗县公安局抓获。

  经上栗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套取的483部手机总价值411160元,被告人曾伟诈骗金额为179320元,上栗县人民法院认定曾伟构成合同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三万元。曾伟不服,提出上诉。二审法院认为原判证据确凿,量刑恰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编:赵超、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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