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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林:电信诈骗运营商应连带赔偿

余璐

2014年01月29日08:45    来源:深圳商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刘林:电信诈骗层出不穷 运营商应连带赔偿

刘林代表在发言

  刘林代表在发言

  一条短信就让21万元飞了。近段时间以来,电信诈骗越来越猖獗,各种骗术层出不穷,电影演员汤唯也“中招”,被诈骗短信骗走21万元。如何遏制电信诈骗,保护市民的财产安全?省人大代表刘林建议,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应联动,加大对电信诈骗行为的打击力度,当诈骗给受害人造成损失时,电信业务的运营商要负连带责任,赔偿用户损失。

  电信、网络诈骗逐年上升

  “刚刚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我就接到一个以400开头的号码打来的电话,一看我就直接挂掉了,不用说肯定又是骗子电话。”1月17日上午,刘林代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近些年,随着通讯和互联网的爆炸式发展,电信、网络等非接触性诈骗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而且愈演愈烈,被害人损失上千万元的有之,上百万元的为数不少,几万元、几十万元的普遍存在,几千元的更是比比皆是,仅深圳每年因电信诈骗造成的经济损失就有好几亿元。

  刘林代表直言,每个人都可能是电信诈骗的受害者,“不要以为你聪明,就不会被骗。骗子的手法层出不穷,往往抓住人们的心理弱点,在商场上打拼多年的商人都会被骗。”刘林代表举例说,2013年10月,广州番禺就曾经发生一黄姓女商人被一种新型电信诈骗手法蒙骗,损失高达2700多万元,在广州创下了电信诈骗涉案金额的新高。

  运营商要负连带责任

  刘林代表认为,电信、网络等非接触性诈骗形势严峻,但相关的法律体系却并不完善,处罚力度也不够,这些诈骗属于新型诈骗,法律中并没有具体的条款来规定,虽然刑法中某些条款可以适用,但还需要更有针对性、更为具体的规定。他建议,公安机关要加大打击力度,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打击电信和网络诈骗。法院、检察院对电信和网络诈骗,要从重从快处理,起到震慑作用。

  “此类诈骗的背后,电信和互联网部门扮演了不光彩的角色,为了追逐利润,把关不严,甚至有意为之,为诈骗分子提供了通道便利。”刘林代表说,比如电信服务商的短信群发服务,给诈骗提供了通道,以400开头的电话号码服务也是付钱就能办理,资格审查和后续监控不严格。他提出,电信和互联网部门应加强内部审核,严格把关,控制和减少群发通道,网站要加强监控,铲除钓鱼网站,当诈骗给受害人造成损失时,电信和网络部门要负连带责任,赔偿用户损失,“并不是说网站列出了免责条款就可以了,是全赔还是部分赔偿另说,但一定要赔,只有这样规定,才能给电信和网站的运营商以压力,让他们重视这个问题。”

  电信行业的代表避而不答

  就此建议,记者采访了同在深圳组的省人大代表、中国电信集团广东省电信公司总经理陈德兴。陈德兴表示,垃圾短信毫无疑问必须坚决治理,中国电信作为电信业务的运营商,一直都是坚决治理,有完整的制度体系、管理体系。“这没有什么好说的。”但对于运营商赔偿用户损失的这个建议,陈德兴听完记者的问题,就以“还要进去讨论,不要出来太久”为由而匆匆离去。((特派记者 余璐)

(责编:顾佳玮(实习生)、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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