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將款匯至××賬戶……”
2013年3月初,湖南省衡陽市一些市民莫名其妙地收到這樣一條短信,而發信息的手機號碼,竟然和該市某副市長的手機號碼一模一樣。
衡陽警方在查處這起利用偽基站實施詐騙的案件中,順藤摸瓜,一舉破獲了曹生龍等5名團伙成員生產或銷售偽基站設備的案中案。
2014年1月15日,衡陽市石鼓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審理了這起生產或銷售偽基站設備的案件,而隨著此案的一審開庭,這起生產和銷售偽基站設備案件背后的灰色利益鏈逐漸明晰。
近年來,我國警方加大了打擊利用偽基站實施犯罪的力度,但由於偽基站騙術升級,相關法規缺失,整治偽基站正面臨著“打而不死”的尷尬困局。
案中案
“市領導”手機號碼突然發來一條短信:請匯款至××賬戶……
2013年3月初,衡陽市公安局接到多起報警,稱有人冒用衡陽市某位領導的手機號碼,發送短信要求向指定銀行賬戶進行匯款,收到此短信的用戶達到百余人。
警方通過短信裡公布的銀行賬戶等信息,鎖定一個外地詐騙團伙在利用“偽基站”設備實施詐騙,該團伙在半個月時間內,在長沙、衡陽等地詐騙得手三萬余元。警方通過偵查,以譚錦湖為首的詐騙團伙浮出水面。
據法治周末記者了解,偽基站設備是當前一種實施電信詐騙手段的高科技儀器,可任意冒用他人手機號碼強行向用戶手機發送詐騙、廣告推銷等短信息。
從2009年開始,譚錦湖利用在網上學到的解碼手機卡數據知識,從事手機群發信息的相關詐騙活動,並曾被貴州公安機關打擊處理過。2012年以來,譚錦湖不思悔改,轉而伙同陳煥明等4人,在南昌租房購買偽基站設備,進行短信群發詐騙。2013年3月5日,陳煥明等人到達衡陽,當晚入住酒店,后冒用衡陽市某領導的身份群發短信詐騙。
衡陽警方偵查后發現,該團伙一直流竄在衡陽、郴州以及廣州、深圳、東莞等地進行詐騙。截至2013年1月,這一團伙先后詐騙所得現金11萬余元。后衡陽警方將譚錦湖等4人抓獲歸案。
譚錦湖發詐騙信息使用的偽基站設備又是從何處購買的呢?衡陽警方在辦理譚錦湖詐騙案中,發現了一個專門生產和銷售偽基站設備的犯罪團伙線索。於是,衡陽市公安局將案情逐級上報至公安部,公安部將該案列為部辦“4?02”專案,在全國開展打擊行動。
2013年5月7日,衡陽市公安局開始對生產和銷售偽基站設備案立案偵查。隨后,將犯罪嫌疑人曹生龍、黃進生、楊德福、邱祖洪、黃建雄抓獲歸案。
碩士經理研發偽基站
據法治周末記者了解,研發和生產偽基站設備的被告人曹生龍,原系深圳市捷賽通訊有限公司總經理,有著碩士研究生的高學歷。然而,為了牟取暴利,他不惜鋌而走險,搞起了偽基站設備的“自我研發”。
衡陽市石鼓區檢察院辦案人員向法治周末記者透露,曹生龍在一次偶然和客戶的接觸中,了解到偽基站設備有一定的市場。專門從事通訊器材研發和銷售的他,立刻覺察到研發偽基站設備“商機無限”。
由於沒有樣機,曹生龍開始四處收集資料。當他得知美國已經研發出了偽基站設備后,曹生龍立即從美國買回來一台樣機開始研究。
通過幾次拆裝,曹生龍弄清楚了該設備的硬件組成及相關的配套軟件。
2012年12月,曹生龍開始從各處購買零配件,並組織公司的技術人員進行“自我研發”。在研發、生產、銷售偽基站設備的過程中,曹生龍總負責,他從美國某公司購買射頻主板﹔從某電子市場購買筆記本電腦、天線、耦合器﹔從上海某公司購買電源﹔從深圳某器件廠購買雙功器﹔從某電子公司購買晶振,並從網上下載相關軟件。然后由公司的兩名員工負責軟件的安裝及維修,一名員工負責硬件的安裝及維修。
在經過多次試驗和調試后,曹生龍“成功地”研發出了偽基站設備,后開始大量生產。
網絡跟帖兜售
偽基站設備生產后,曹生龍開始尋找銷售渠道。
2012年年底,當得知銷售偽基站設備可以牟取暴利后,楊德福、黃進生、邱祖洪三人走到了一起。三人共出資10萬元,決定從曹生龍處購置偽基站設備后,再加價倒賣給他人。
為了盡快將設備推銷出去,楊德福等三人還通過網絡主動向他人兜售偽基站設備,並承諾設備銷售出去后包“售后服務”。
石鼓區檢察院辦案人員向記者介紹,楊德福等三人在合伙后還進行了明確的分工:楊德福負責購買偽基站設備及聯系售后維修,黃進生負責管理財務,邱祖洪負責接送買家及向買家演示設備。三人共同尋找買家,並約定所得利潤按股份比例分成。
為了擴大“業務”,三人在沒有辦理任何手續的情況下,租用深圳羅湖區中震大廈309室、310室作辦公室,虛構一家“深圳明昂科技有限公司”,並以該公司名義對外銷售偽基站設備。
之后,楊德福等三人各自在以“短信群發器”等詞組為關鍵詞進行網絡搜索,找到求購相關設備的帖子后,立即留下黃進生的手機號及各自的QQ號碼與買家聯系,為招攬買家,該公司還在網上發布信息。通過以上方式,楊德福、黃進生、邱祖洪共銷售偽基站設備26台,獲利120余萬元,楊德福、黃進生從中分紅22萬元,邱祖洪從中分紅25萬元(含預支分紅10萬元),其余利潤由黃進生保管。
曹生龍案發后供述,偽基站設備研發出來之后,每台成本在1.6萬至1.85萬元之間,他以每台2萬到5萬元的價格共銷售該設備40余台,獲利約90萬元。
曹生龍、楊德福、黃進生、邱祖洪被抓獲后,公安機關還在曹生龍處繳獲偽基站設備3套,在楊德福、黃進生、邱祖洪處繳獲偽基站設備3套,經國家安全部門鑒定為專用間諜器材。石鼓區檢察院以被告人曹生龍涉嫌生產、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被告人楊德福、黃進生、邱祖洪、黃建雄涉嫌銷售專用間諜器材罪,向石鼓區法院提起公訴。
整治困境
與之前廣泛用來發送垃圾短信的“短信群發器”不同,利用偽基站發送商業廣告或詐騙信息,成本低,發送量大,利潤高,且不通過電信運營商的網絡,沒有記錄也不會被電信運營商的垃圾短信防范系統攔截。由於信息發送數量巨大,行騙者每天可以輕鬆收入近萬元。正是在暴利的誘惑下,許多人以身試法,逐漸形成了一條偽基站黑色產業鏈。
“低成本、高收益是偽基站猖獗的重要原因。而購買途徑方便快捷方式,又為偽基站泛濫提供了條件。”有通信管理局人士透露,偽基站能在網上輕易買到,價格最高隻有幾萬元,而且隻要會用電腦的人就可以操作。
而法治周末記者在網上搜索發現,在一些網絡論壇確實留有銷售偽基站設備的廣告。
據記者了解,近年來,我國警方加大對偽基站的打擊力度,但由於偽基站騙術升級,法規缺失,打擊整治偽基站正面臨著“打而不死”的尷尬困局。
有專業人士介紹,我國的無線電管理條例自1993年實施至今未曾修改。對於設立偽基站這樣的違法行為,隻能由無線電管理部門依據現行的國家、省無線電管理法規,給予當事人沒收設備並處罰款的處罰。
“從偽基站危害電波秩序的嚴重性上看,這種處罰顯然較輕,難以起到預防違法、遏制非法的效果。”這位專業人士建議,由於相關法律法規滯后,這類案件在無線電管理層面上處罰較弱,違法成本較低。打擊偽基站和垃圾短信,需加快立法步伐。
法治周末記者在石鼓區檢察院採訪中了解到,從楊德福等人處購置偽基站設備的多人中,隻有用偽基站設備進行短信詐騙的購買人員被追究了法律責任,而其他沒用於詐騙的購買人員則無法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
“有的購買人員說,偽基站設備買回來后,一直放在家裡沒用,所以無法追責。”石鼓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劉海燕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劉海燕認為,偽基站黑色產業鏈,涉及從生產、銷售到應用的許多環節,需要質量監督部門、工商部門、電信運營商、無線電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等相關機構的協同配合,從源頭著手,才能予以致命的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