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消委会26日披露,该会日前向工信部提出“手机预置应用软件应允许消费者自由卸载”等诉求近日收到回应,工信部回应称,对相关情况正在处理,并已委托专业机构工信部电信研究院对广东消委会提出的建议进行研究。
今年10月,广东省消委会携手全省23家市、区消委会联名上书国家工信部,代表广大消费者提出“手机预置应用软件应允许消费者自由卸载”等诉求。经该会调查结果显示,95.32%手机存在预置应用软件,88.91%的预置应用软件不可卸载。98.60%的消费者认为不合理,不满意。
广东省消委会建议,手机生产商将智能手机预置应用软件与支持手机基本功能的系统软件分开,且允许用户自由卸载;手机生产商和软件开发商明确告知消费者预置应用软件的名称、性质等重要信息及相应卸载方式;加强预置应用软件市场监管,完善预置软件检测标准。
该会表示,该会将加强与国家工信部及相关部门的沟通了解,及时向社会通报最新情况,同时积极争取利用社会力量推动主管部门、手机生产商和软件开发商切实保障消费者自由卸载预置软件的权利,营造和谐有序、健康发展的手机预置软件市场,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