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3手機使用不到一個月,手機主板就壞了,還有網友發帖留言說,用了不到3個月主板就壞了﹔還有消費者用了半個月,手機就出現無法開機等問題,需更換主板。武先生,手機主板的使用壽命一般是多久?這些消費者購買的手機的主板是不是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
武高漢:按照新消法的規定,凡符合退貨條件的,要給消費者退。凡符合換貨條件的,要給消費者換。凡符合修理條件的,那麼要給消費者修理。在國家的三包規定裡頭有一個優惠消費者的政策,消費者購買手機了,七天之內出現任何問題,即包括不符合退的條件,那麼消費者也可以把這個貨退掉。那麼這是對消費者的一種優惠,那麼15天之內出現任何問題,包括不符合換貨條件的,那麼消費者也可以要求換。但是經營者現在有一種誤讀,誤讀什麼呢?在整個保修期內,七天之內你要出了問題我給你退,過了七天對不起概不退了,15天之內,出了問題,我給你換,過了15天,對不起,我就概不換貨,隻能給你修理,那麼這是對三包規定的誤讀,也是對消法的一種不正確的解讀。我個人認為這個問題關於主板的問題應當給消費者退貨。
消費者購買到這樣的產品時,一定要維修兩次,損壞第三次時,才能更換新機嗎?現在能否要求更換新機?
裘葉:目前這個移動電話的國家三包規定確實是這麼規定的,就是說如果你手機在保修期內出現問題的情況下,你是可以進行維修,但是它是在維修兩次以后仍然不能正常使用的,確實是可以更換同型號、同規格的移動電話主機,所以他的這種回答我認為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就從法律上沒有什麼問題,但是從個人消費者來說可能他會對此非常難受。
當記者問到故障原因時,小米客服回復,電子商品的質量沒辦法保証,不知什麼時候就壞了,再次詢問時,客服回復,沒有辦法解釋清楚故障原因。不知道主板哪裡出現了故障,又如何進行改進,如何保証下一批產品的質量?兩位也都曾購買過手機,作為消費者,這樣的答復能令兩位滿意嗎?
武高漢:我覺得現在缺少了一個評判機構,因為消法是原則的規定,凡符合退貨條件的,那麼現在它符合不符合退貨條件呢?主板發生問題是嚴重的質量故障,在三包期內,而且時間還不長,發生這樣的問題就一再強調讓消費者隻能修理,並且去等待那個修理兩次仍不能正常使用,方可換機,還不提退機。那麼我認為這樣的理解與法律的精神不相符合。現在這種狀況,我個人認為應當滿足消費者的要求,給消費者退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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