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裡賣貨,憑借的是朋友信用,而不是商業信用。甲和乙是朋友,甲可以相信乙。但乙向甲推薦丙的貨,丙並不認識甲,甲丙並非朋友,也不了解各自信用,這必然早晚要出問題,不是貨有問題,就是付賬有問題。因為事先未經法律介入,即使打官司一方可以獲勝,終究傷了朋友之間的感情。歷史証明並將不斷地証明,這條商業之路不太能夠走通。
前兩天,手機微信朋友圈收到一則調侃圈裡賣貨的短信:不行了,實在受不了了!越來越多的朋友在空間和朋友圈賣包賣鞋賣面膜賣化妝品,我覺得我不能再低調了……(我也要廣而告之)專業維修坦克、火炮、核潛艇、核彈頭翻新/拋光/打蠟、回收二手航母、航天飛機保養、高空作業擦洗衛星表面除塵。
批發戰斗機/轟炸機,各類核彈頭。量大從優!有發票!
全面接受預訂殲20,送飛機后視鏡,擋風玻璃貼膜,還有驚喜小禮品鑰匙扣、打火機等。另,新到一批純天然野生散養奧特曼,歡迎咨詢訂購,電話……來吧!
另有一個《美國頭號黑客評價中國微信,笑死了》的段子:斯諾登最近在俄羅斯聲稱,美國已竊取百億計中國人短信內容。經FBI分析,35%是節日祝福語,25%是商業廣告,30%是辦假証、貸款、復制手機卡監聽小三等垃圾信息。奧巴馬有點掃興問:“那剩余的10%一定很有價值吧?”情報局長:“報告總統,都是黃段子……”奧巴馬扼腕痛惜,又問:“那微信怎麼樣?”中情局長說:“35%是人生教誨感悟,25%是吃貨們晒的美食,30%是賣衣服鞋子手表的。”奧巴馬急切地問:“那剩下的10%呢?”“剩下10%的內容是不轉發死全家的!”
現代通信技術日新月異,互聯網從固定到移動,博客、微博、短信、微信、自媒體、公眾平台……今后(很快)還會有更新的技術傳播形式或平台,我以為:人們的通信自由、言論出版自由等憲法賦予的自由,至少在這裡已經有了。刪帖等,相當於事后審查,已經不同於事先向有關政府部門送審。這有點像工商管理的先開店、辦公司,后備案,工商管理部門隻負責誰有了問題找誰。
亂嗎?似乎有點亂。但大浪淘沙,過不了多久,自淨功能就會發生作用。君不見上個世紀九十年代初,全民經商大潮一起上,如今多已各歸各位。現在的手機微信朋友圈上的廣告和各類賣貨,有點當年的影子,但已遠不如當年的紅火。我大膽預言,在朋友圈裡發廣告和賣貨只是短命的現象,不可能持久,不符合商業發展的人間正道。
朋友圈裡賣貨,憑借的是朋友信用,而不是商業信用。甲和乙是朋友,甲可以相信乙。但乙向甲推薦丙的貨,丙並不認識甲,甲丙並非朋友,也不了解各自信用,這就必然早晚要出問題,不是貨有問題,就是付賬有問題。因為事先未經法律介入,即使打官司一方可以獲勝,終究傷了朋友之間的感情。利用朋友做買賣,算不上一項新發明,古今中外多少人走過這條路,歷史証明並將不斷地証明,這條商業之路不太能夠走通。
朋友圈微信可以交流各種信息,各類情感,惟一不能做的事情就是賣貨。比如有些化妝品,你使用了滿面紅光,人家使用了滿臉生痘,出了問題,你對得起朋友嗎?當然,現代人不大講對得起朋友,隻講對得起自己,那就另當別論了。我這裡隻談朋友圈裡賣貨難以持久,不是朋友的所謂朋友圈裡賣貨,二兩棉花—單彈(談)。本文轉載自《北京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