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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广告法""禁手机广告"尚待实施细则  (1)【2】

2014年02月24日09:52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新版"广告法""禁手机广告"尚待实施细则 (1)

  对于现在的垃圾短信,顾浩巍律师表示,对于六合彩、涉黄、诈骗等垃圾短信,他都会转发给110,一般也会受到“网络举报已经受理”的回复,积累到一定量公安部门就会介入。其实,《广告法(修订草案)》也可以通过类似方式来执行。顾浩巍表示,“法律的颁布并不是一个口号,而应该有相应的细则来执行和监督。垃圾短信发送多少就可以处罚,具体处罚措施应该怎么确定,这些都应该进一步出台细则。”相关部门也应该给市民一个举报窗口,就类似110网警这种,垃圾短信发送者被投诉了多少次,管理部门有没有进行处罚,这些也应该由法律来规定和保障。

  网友:

  有法律 无执行 即懒政

  @陈陈轩:那之后想给手机用户发广告前,先打电话问一下,或者先发信息告知一下,等待用户确认?

  @杰克J:关键是隐私保护,不应该是广告法管这事。

  @莉莉丝落在牡羊座:咋处理,自诉至法院吗?

  @斌斌师弟:可怜我没有收到任何广告。可悲的不是手机短信太多,而是连垃圾短信也没有几条……

  @3650夜:譬如罚广告商为机主充值,举报绝对积极。

  @睿之虎:其实要杜绝是很简单:机主如果要求,运营商应提供这项功能,即凡是发自尚未储存在本机电话簿中的号码发来的短信,就不能传到本机!何必弄来弄去的,你们自己以为绕了个大圈子,其实大家都知道是你自己兜圈子呢。

  @枯竹朽木:有法律,无执行,即懒政。

  @寡人不知:处罚广告商家,还是处罚广告发送者?或是处罚为他们提供通道的运营商?看来,柿子还是要找软的捏。

  行业专家:

  走法律程序或显小题大做

  对于讨论中的新版《广告法》,广州本地一家运营商人士表示,一旦新版《广告法》正式实施,将严格遵守和执行。新版《广告法》能否有效整治垃圾短信和垃圾邮件?不少专家表示持怀疑态度。电信专家付亮对本报记者表示,虽然加强对垃圾短信和垃圾邮件的整治力度是必然趋势,但现阶段面临执行难的问题。他举例说,发了垃圾短信怎么取证?工商部门如何锁定用户及其违法行为?这些技术手段和数据都掌握在运营商或监管部门(工信部)手里,仅凭工商部门是难以有效执法的。如果走法律程序,其投入产出比显然又不太合适。

  他说,从中国香港、新加坡和美国等国家和地区经验来看,类似法规都是由通信监管部门下发和实施的,而且有着详细的取证和处罚机制。他建议,一方面,我国新版《广告法》还应进一步出台实施细则,另一方面,应把行业监管部门纳入其中。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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