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1月29日向国美、苏宁等8家民营企业发放了第二批虚拟运营商牌照,至此,共有19家民营企业获准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此次获得第二批试点批文的企业有爱施德、三五互联、蜗牛数字、国美电器、苏宁云商、中期集团、长江时代通信、远特通信。
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院长曹淑敏表示,基础运营商和虚拟运营商是竞合的关系,向民间资本开放移动通信转售业务,双方都很积极,因为能实现共赢。一方面,虚拟运营商要依靠基础运营商的网络开展业务,另一方面,虚拟运营商能更高效地利用基础运营商的网络,并扩大其用户基础,创新业务模式。
2013年12月26日,工信部向京东集团等11家民营企业发放了首批虚拟运营商牌照,第一批入选民营企业以终端厂商居多。
工信部总工程师张峰介绍说,移动通信转售企业在拿到试点批文后即可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但转售企业可能在业务开展前还需做些准备工作,如完善计费、客服系统等。
根据工信部此前发布的《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要求,民营企业需先与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达成合作意向并签署商业合同,再向工信部提交申请材料。工信部对参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民营企业数量没有限制,试点受理申请将截止到2014年7月。
(来源:经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