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联通、河北移动、河北电信三家电信企业积极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动电信企业开展共建共享租费结算的通知》精神,签订了《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租费结算框架协议》,由各省公司对租费结算工作统一安排,各地市分公司则通过“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租费结算确认表”对2013年以前和2013年全年的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租用情况进行核对和确认。截至目前,河北电信企业全面完成了共建共享租费结算的发票出具、入账等工作。
为推进河北省共建共享结算工作顺利开展,河北省采取了四项措施。一是通信管理局将租费结算情况纳入对企业共建共享工作的年度考核;二是为企业间租费结算的沟通、协商和争议协调搭建平台,在“河北省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管理系统”中增加结算模块;三是为保证租费结算工作的整齐划一,三家电信企业协商确定了由各省公司同时启动结算流程,各地市分别上报结算确认表,再由省公司统一进行结算的原则;四是三家企业的市级公司认真配合,积极参与。建立了共建共享设施施工进度月通报制度和共建共享租用设施月核对制度,对新建共建共享设施开展联合验收,为共建共享租费结算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来源:人民邮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