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財經頻道經查詢發現,工商銀行、農業銀行、光大銀行等消費提醒是完全免費的,如光大銀行通過官方網站表示,信用卡交易短信提醒免費,且不設金額﹔興業銀行除了不設門檻,還將信用卡信息提示服務進行升級,新增消費分期和賬單分期短信。
公眾想要享受完全免費的午餐也不是不可能,目前智能手機的廣泛普及為銀行提供了新途徑。中新網財經頻道通過搜索發現,招商銀行、浦發銀行、中信銀行、廣發銀行等多家銀行均推出了免費的微信推送功能,持卡人隻要加該銀行的官方微信,就能免費收到消費通知。
中新網財經頻道搜索微信公眾號發現,包括中行、招行、浦發、興業、華夏、光大、廣發、中信等在內的數十家銀行信用卡中心都開通了官方微信。其中,中信銀行、民生銀行還開展了綁定微信送話費、參與抽獎等活動來吸引客戶開通微信查詢渠道。
微信推送雖然能在一定程度上為持卡人省下部分費用,但網友質疑微信渠道目前處於創新階段,國內的無線網絡目前也尚未達到與短信通信網絡相同的成熟水平及覆蓋率,微信推送與短信通知比較而言仍存在一定的不足,如網友“fairymee”表示,“做銀行的能保証通信的全覆蓋嗎?微信的實時性能比得上短信嗎?不是所有業務都可以往微信上遷移的,尤其對於涉及用戶資金賬戶的業務。”可見這個渠道對於部分持卡者可能並不合適。
專家: 銀行有成本考慮能理解免費短信提醒是法定義務
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研究所研究專員譚雅玲在接受中新網財經頻道採訪時表示, 銀行也有經營成本與利潤壓力,加之銀行服務價格新規出台后中間業務收入變窄,所以對單筆300元以下不再短信提醒也是可以理解。
“每刷300元,poss機有損耗,后線人員要跟蹤梳理,頻繁的交易給業務人員帶來的成本 ,上市公司要競爭力考慮到利潤和成本的問題對信用卡不超過300元的消費不發送短信,這個作為銀行來說思路是正常的。”
她認為,在這個問題上,政府可以對銀行的服務收費進行監管,銀行也需要自行監督,但隻要收費是在規定范圍內,公眾就需要有理性的態度。
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中國法學會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研究會副會長劉俊海則對中新網財經頻道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他認為信用卡持有人消費活動之后銀行及時發送手機短信,告知消費者消費活動的明細,這不僅是消費者的權利,也是商家的義務,不僅是道德義務和倫理義務,更是法律義務和法定義務。
他分析,首先《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明文規定了消費者享有安全保障權、在接受服務的時候,有保証自己的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壞的權利。“為了尊重消費者的安全保障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還規定了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而發送手機短信就是落實安全保障義務的一個重要措施。”
第二個依據是《合同法》。《合同法》的第61條要求合同雙方嚴格按照合同的約定履行約定的義務,同時還得按照誠實信用原則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保密保護等義務,保護義務也叫合同附隨義務。“即使免費發送手機短信,這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為經營者規定的義務,也是合同法為締約方規定的法定的從屬義務。”
他認為,一個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一個是合同附隨義務,這個義務是經營者不能拋棄的,銀行就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經營者,需要履行義務和社會責任,“銀行不僅成為賺大錢的銀行,還有成為受尊重的銀行,希望銀行成為受人尊重的銀行。”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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