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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卡,到底是誰黑了誰?【2】

2015年01月12日09:39  來源:飛象網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黑卡,到底是誰黑了誰?

  成本:實體渠道必須全面配備二代身份証識別設備,並具備與公安機關相關系統的對接能力。

  流程:網絡銷售電話卡時,要求用戶上傳身份証掃描信息。

  處罰:建立渠道的黑名單制和追責制,運營商和工商部門配合執行。

  這些手段最終目的很明確:所有的渠道必須按照公安機關要求,配備實名制有關的設備,執行實名制有關的流程。

  違者,殺無赦。

  【專業人士反黑了新華社的報道】

  三部委的文件發布,新華社的文章刊出,引起業界不小的震動,各方專家和媒體紛紛打聽,到底黑卡是什麼,專項行動的工作如何開展。未及一天,圈子裡比較活躍的兩位自媒體人物:付亮和馬繼華,就紛紛發出文章,對新華社的文章和觀點表示質疑,表達自己的觀點。摘錄如下:

  (一)“黑卡”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非實名,二是“被不法分子利用進行傳播淫穢色情信息、實施通訊信息詐騙、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違法犯罪活動”。新華社等媒體的報道中,將非實名的卡直接認定為“黑卡”,並不合適。

  (二)非實名電話卡嚴格實名和打擊黑卡犯罪行為有一定相關性,但並不能直接相關。打擊黑卡犯罪行為,工信部和運營商應厘清責任,在保護用戶隱私的情況下,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執法。工信部和運營商不應該成為打擊通信網、互聯網違法刑法犯罪行為的主體。

  (三)運營商實名制登記發布了一年多,而滿足這個制度的用戶數已經接近了總用戶數量的90%,如此的效率不僅僅不是陽奉陰違,而且應該算是不遺余力了。要知道即便是強力部門主導的一代身份証更換,多年都進展緩慢,最后不得不強制報廢,但至今也並沒徹底完成。

  (四)非實名制登記的“黑卡”如果能補齊資料,一定會對客戶保有及針對性的市場營銷帶來不可低估的價值,運營商是受益者。不可否認,在實名制的推進過程中,確實存在各種渠道為了銷售而放鬆要求的情況,但這絕對不是實名制推進問題的主流。

  (五)要解決實名制的問題,還不如有關部門出台一個法令,要求所有移動電話用戶必須在規定時限之內補充完整資料,否則將強制停機。如果有關部門連這個都不能做到,卻要讓無職無權無強制能力的運營商去做,那就不是解決黑卡,而是要運營商“背黑鍋”。

  治理黑卡到底是目的還是手段?是有人被黑了還是有人黑了自己?反正對於運營商來說,現在要做的是堅決貫徹執行,趕快部署實施。吐完槽,我干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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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張歌、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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