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实体渠道必须全面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设备,并具备与公安机关相关系统的对接能力。
流程:网络销售电话卡时,要求用户上传身份证扫描信息。
处罚:建立渠道的黑名单制和追责制,运营商和工商部门配合执行。
这些手段最终目的很明确:所有的渠道必须按照公安机关要求,配备实名制有关的设备,执行实名制有关的流程。
违者,杀无赦。
【专业人士反黑了新华社的报道】
三部委的文件发布,新华社的文章刊出,引起业界不小的震动,各方专家和媒体纷纷打听,到底黑卡是什么,专项行动的工作如何开展。未及一天,圈子里比较活跃的两位自媒体人物:付亮和马继华,就纷纷发出文章,对新华社的文章和观点表示质疑,表达自己的观点。摘录如下:
(一)“黑卡”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非实名,二是“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新华社等媒体的报道中,将非实名的卡直接认定为“黑卡”,并不合适。
(二)非实名电话卡严格实名和打击黑卡犯罪行为有一定相关性,但并不能直接相关。打击黑卡犯罪行为,工信部和运营商应厘清责任,在保护用户隐私的情况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执法。工信部和运营商不应该成为打击通信网、互联网违法刑法犯罪行为的主体。
(三)运营商实名制登记发布了一年多,而满足这个制度的用户数已经接近了总用户数量的90%,如此的效率不仅仅不是阳奉阴违,而且应该算是不遗余力了。要知道即便是强力部门主导的一代身份证更换,多年都进展缓慢,最后不得不强制报废,但至今也并没彻底完成。
(四)非实名制登记的“黑卡”如果能补齐资料,一定会对客户保有及针对性的市场营销带来不可低估的价值,运营商是受益者。不可否认,在实名制的推进过程中,确实存在各种渠道为了销售而放松要求的情况,但这绝对不是实名制推进问题的主流。
(五)要解决实名制的问题,还不如有关部门出台一个法令,要求所有移动电话用户必须在规定时限之内补充完整资料,否则将强制停机。如果有关部门连这个都不能做到,却要让无职无权无强制能力的运营商去做,那就不是解决黑卡,而是要运营商“背黑锅”。
治理黑卡到底是目的还是手段?是有人被黑了还是有人黑了自己?反正对于运营商来说,现在要做的是坚决贯彻执行,赶快部署实施。吐完槽,我干活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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