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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辜被扣上網費 套餐期內中斷服務【2】

前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公布今年11月消費投訴報告及典型案例。
2015年12月24日08:20  來源:新快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無辜被扣上網費 套餐期內中斷服務

  ●運營商回應

  相關運營商相關負責人答復稱,該公司流量抵扣順序依次為:主卡,贈送流量、套餐內流量、流量包、超量費;副卡,套餐內流量、超量費。副卡無法享受主卡的贈送流量和流量包的流量,故產生超量上網費。但本著客戶至上原則,該公司同意退回李女士相關費用,並建議消費者日后留意流量使用情況。

  ●消委會點評

  這個案例的焦點是套餐內容的適用范圍運營商是否已告知消費者。按通常理解,消費者會把流量包理解為主卡副卡共享,這就導致會出現副卡在流量“沒有超額”的情況下扣費的情形。值得注意的是,消費者如果對扣費不敏感,就很容易被隱性扣費。

  根據消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維權專家認為,流量包和贈送流量是主卡獨立享受,不與副卡共享的情況,是密切關系到消費者權益的內容,應當以顯著的方式加以提示或者在消費者開通副卡前口頭提示。消費者辦理業務前也應有意識問清情況。

  案例3

  套餐期內中斷服務

  10月24日,陳先生訂閱了某運營商中山分公司推出的免費體驗七日“WO+騰訊視頻流量”包月套餐,並在開通當日開始使用。前幾天話費及流量都正常,10月29日陳先生因手機內存不夠,便重置了手機並使用公司無線網絡下載相關軟件。沒想到,10月30日他的手機被停機。

  陳先生上網查詢,發現話費一夜之間高達300多元。客服人員查証后表示可以減免一半費用。陳先生認為自己使用的是流量包月套餐,這顯然是被運營商惡意扣費,所以不接受,於是向廣東省消委會投訴,要求公司作出賠償。

  ●運營商回應

  運行商答復稱,根據用戶描述情況推斷,其重新下載騰訊視頻軟件后,在沒有得到免流量提示的情況下觀看視頻,導致產生流量。考慮到客戶對操作不熟悉,同意減免相關費用。

  ●消委會點評

  套餐只是對手機號碼關聯,重置軟件不應當影響套餐的使用,消費者對此享有求償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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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孟哲、陳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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