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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2月蘋果手機充電被毀 送修被判"私拆"拒保修

毛錦偉

2015年03月30日08:30  來源:解放日報  手機看新聞
原標題:買2月蘋果手機充電被毀 送修被判"私拆"拒保修

  市消保委指出,拒絕保修私自拆過的手機是蘋果的權利。掌握“私拆”判斷權的蘋果應對自己的檢測結果負責任,必須承擔相應的舉証義務,向消費者解釋清楚:判斷“私拆”,究竟依據何在?

  “我的手機究竟被誰拆過?”市民王先生日前向本報投訴,稱他在蘇寧電器買來2個月的蘋果手機充電時被燒毀,本屬保修范圍,可手機送至維修點后,對方以一紙“私自拆過”、“非法改裝”的鑒定為由加以拒絕。

  “誰拆的”成了蹊蹺事

  去年10月,王先生在蘇寧電器購買了一台iPhone5s手機。去年12月,手機在充電時,金屬邊框突然蹦出火花,隨即不能開機。送至蘋果授權維修點,工作人員檢測確認手機故障。由於尚在保修期,維修點為王先生辦理返廠維修。然而幾天后,王先生並未如願拿到修好的手機,而收到了一張蘋果出具的檢測報告:設備遭人私拆,不能保修。

  王先生稱,自己從來沒有拆開過機器,而且剛買兩個月,用得好好的,沒必要冒著失去保修的風險這麼做。那麼,會不會蘇寧銷售的手機有貓膩?聯系蘇寧相關部門后,對方一口咬定進貨渠道正規,不會銷售瑕疵品,更沒理由將手機拆開再賣。

  蘇寧“兜底”願意維修

  王先生向記者展示了這台“私拆”手機:整機除燒毀痕跡外,並無摔傷等其他損傷,看不出拆過的跡象。而翻看蘋果出具的報告,這份格式化的報告上,列出了多項拒絕保修的理由﹔蘋果僅僅在“私拆”這一條前打了個勾,至於究竟哪個零件被動過,判斷依據又是啥,均隻字未提。

  手機是否拆過,成了懸案。市消保委介紹,前幾年申城有過類似的案例,消費者最終訴諸法律﹔法院隨后判決銷售商承擔維修義務。判決的依據是從主觀利益出發,消費者沒有私拆手機的動機。

  在消保部門的協商下,蘇寧承諾幫助王先生維修手機。目前,手機已送修。但對於這一結果,蘇寧覺得有些冤。

  沒有舉証疑為“惡意假定”

  問題究竟出在何處?業內人士解釋了其中的玄機:以前有“黃牛”從二手市場便宜收來舊蘋果手機,然后通過蘋果售后政策獲取翻新機。為規避由此帶來的市場風險,蘋果對於返廠手機檢測更嚴了。在這種情況下,蘋果可能存在“惡意假定”,將可疑的手機誤判。

  市消保委指出,拒絕保修私自拆過的手機是蘋果的權利。但《新消法》中規定明確,消費者自接受商品或者服務之日起6個月內發現瑕疵,發生爭議的,由經營者承擔有關瑕疵的舉証責任。因此,掌握“私拆”判斷權的蘋果應對自己的檢測結果負責任,必須承擔相應的舉証義務,向消費者解釋清楚:判斷“私拆”,究竟依據何在?

(責編:張歌、趙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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