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晚會二號熱點投訴——2G到4G,低價無限量套餐該不該繼續?】
2015年3·15晚會開通投訴渠道以來,移動套餐的投訴成為僅次於“大眾速騰斷軸門”的又一個投訴熱點,來自山東、河南、福建等地的消費者反 映,他們在2006年左右辦理了當地移動公司推出的低價CMWAP無限量套餐業務,資費標准為每月10元、20元、36元不等,在當年與移動公司簽訂的 “新業務受理申請單”上,該套餐沒有標注隻能使用2G網絡,也沒有約定有效期。而在消費者提供的“掌上移動”套餐截圖中,能夠看到該套餐的失效期限為 2099年。
當2G進入3G時代時,消費者用手機上網仍然可以享受低價無限量包月服務,而如今進入4G時代,移動公司卻要求取消原套餐,才能享受4G網絡。 消費者認為,他們當年與移動公司簽訂的“新業務受理申請單”就是一種合同,那麼既然是合同,移動公司就應該有契約精神,雙方都應該遵守合同約定,移動公司不能單方面毀約。無論是2G、3G還是4G,運營商提供給用戶的CMWAP上網接入方式並沒有改變,4G網絡為什麼不能接納低價無限量套餐呢?低價無限量 套餐究竟還該不該繼續履行?中國移動的行為是否屬於毀約?
山東臨沂的消費者投訴,他在2006年4月開通了20元包月的MO套餐(CMWAP所有流量免費),在申請業務時,合同中並未注明套餐的使用期 限,也沒有注明隻能用2G和3G,現在的4G網絡也有CMWAP接入點,但是他卻始終無法使用4G網絡,當地移動公司答復稱,4G套餐與MO套餐沖突,如 果想要使用4G網絡,就必須先取消MO套餐,執行4G的資費標准重新辦理套餐。
河南鶴壁的張先生告訴我們,2004年10月他辦理了移動2005版動感地帶A套餐、10元無限流量網際飛車套餐。現在4G逐漸普及,但是張先 生卻很難享受移動的4G服務,當地移動公司的解釋是,因為張先生原本的10元無限流量網際飛車套餐與4G套餐相斥,無法同時使用,也就是說,如果想用 4G,就得取消原有的10元無限流量套餐。
福建廈門的消費者說,自己2007年開通移動MO動感套餐,該套餐每月6元贈送50M流量,超出部分30元封頂。最近,當地移動公司多次通知他可以去換4G卡,使用4G上網,可是到營業廳換卡時卻被告知,必須先取消原套餐才能更換4G卡,資費按照4G標准執行。
此外,甘肅、江蘇、四川、北京等地的消費者也都發來了此類投訴。消費者普遍質疑,無論是2G、3G還是4G,運營商提供給用戶的CMWAP上網接入方式並沒有改變,4G網絡為什麼不能接納低價無限量套餐呢?移動公司既然與用戶簽訂了合同,就要履行約定。
那麼進入4G時代,中國移動該不該繼續履行這種低價無限量套餐呢?3.15晚會節目組已將此類投訴進行整理,並轉給相關部委,晚會也將持續關注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