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和2011年分別是聯想手機業務外觀設計的“高峰期”。這兩個時點在手機市場的跨代中也是關鍵的時點。因為2007年是功能機時代的“巔峰時刻”,而2011年則是智能手機的“興起之時”。
“2000多項專利的所有權,2.1萬項專利的使用權。”
在談及聯想並購摩托羅拉時,這是聯想楊元慶在很多場合都樂此不疲“緊挂嘴邊”的“口頭禪”。
根據當初聯想集團與谷歌就摩托羅拉移動達成的收購協議,聯想支付的交易對價約為29.1億美元,獲得三項核心內容:摩托羅拉品牌、3500名員工以及數量龐大的專利組合—2000多項專利的所有權以及2.1萬項專利的交叉許可授權。
值得一提的是,聯想甚至對外宣稱通過此交易成為了全球第三大智能手機廠商。那麼,聯想憑什麼敢說自己是第三大智能手機廠商?聯想與谷歌的此番交易,又到底“值不值”呢?
相信這是懸在很多人心頭的“疑問”。
從購買成本看,同一標的物,2011年谷歌收購時出價125億美元,2014年聯想接手時,僅花費了29.1億美元,相當於谷歌最初購買價的了五分之一,似乎是“撿了個大便宜”。
而從知識產權維度看,如果知道聯想手機此前的“專利底褲”有多短,你估計會覺得聯想此番交易應該是“賺翻了”。
那麼,在沒有並購摩托羅拉之前,聯想手機的“專利底褲”到底有多短呢?
我們以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的統計數據為基礎,從專利數量、專利意識、專利結構、專利傾向及申請時間分布等多個維度,詳細看看聯想手機的專利“家底”。
專利規模:咋看很耀眼 其實手機專利並不多
通過上表,我們可以看到,在專利可檢索總量方面,聯想是蘋果的2.7倍﹔在發明公布數上,聯想是蘋果的3.1倍﹔在發明授權數上,聯想是蘋果的1.3倍﹔在實用新型專利數上,聯想是蘋果的3.4倍﹔而在外觀設計專利數上,聯想是蘋果的1.7倍。
乍眼一看,作為創新能力和實力衡量指標的專利申請和保護,聯想較蘋果領先很多,這或許也就是聯想楊元慶敢多次公開叫板“蘋果”,並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敢宣稱“聯想最有希望挑戰蘋果”、“聯想會是最后的贏家”的“底氣”所在。
不過,如果你真的據此認為,聯想手機真的有機會超越蘋果,那可能就顯得很“草率”。事實上,聯想公司旗下屬於手機相關的專利並沒有表面看起來的那麼多。
聯想旗下有多家公司主體,從投資到實業,從產品到銷售,從手機、電腦到網絡安全,涉獵領域廣泛。
不過,令人費解的是,雖然聯想旗下有專司手機業務的子公司—聯想移動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但是,與手機相關的專利卻散落在多個法人主體身上,包括聯想(北京)有限公司、廈門毅想通信研發中心有限公司、聯想移動通信(武漢)有限公司、聯想移動通信軟件(武漢)有限公司、聯想創新有限公司(香港)和聯想移動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等等。
盡然如此,聯想手機持有的與手機相關的專利情況並不樂觀。與專注於手機業務一些手機廠商相比,聯想手機的專利差距明顯。
通過上表,我們可以看到,在發明授權數上,酷派是聯想的6.2倍﹔在實用新型專利數上,酷派是聯想的4倍﹔隻有在外觀設計專利數上,聯想才是酷派的3.2倍。
需要說明的是,此處表格中所統計的聯想手機專利數字范圍僅指直接與手機相關的專利。具體由廈門毅想通信研發中心有限公司、聯想移動通信(武漢)有限公司、聯想移動通信軟件(武漢)有限公司和聯想移動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所有專利和部分聯想(北京)有限公司持有的直接與手機相關專利。可能存在“挂一漏萬”的情況。
但是,我們依舊可以看出,聯想手機在具有競爭力和防御力上的發明專利領域積累並沒有想象中的多。這其實也多少反映出一些“聯想性格”—銷售驅動型公司而非技術驅動型公司。
早年聯想創立之初,在發展方向上曾掀起過“技工貿”還是“貿工技”內部之爭。當年,柳傳志主張“貿工技”,倪光南倡導“技工貿”。
其實,兩者之爭的焦點,放在現在的話語環境解讀,那就是,聯想要走技術驅動路線,還是銷售驅動路線。
在聯想並購IBM業務之前,應該說聯想一直是銷售驅動路線,以賺錢為第一要務。並購IBM之后,聯想開始不斷強化技術研發和積累,這也是聯想專利規模總體很高的原因所在—積累了大量與電腦相關的專利。
專利結構:與酷派相比聯想手機似乎更偏好外觀設計
對於手機業務,聯想的戰略也曾多次“搖擺”。
具體負責聯想手機業務的聯想子公司,聯想移動通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02年4月。從成立時間上看,僅比魅族早不到一年。但與魅族不同的是,聯想手機還算是比較注重專利保護和積累的。
誠如前述,不論是聯想母公司,還是聯想負責手機業務的子公司,外觀設計在專利組成中的比重都很高。
從上圖我們可以看到,在已獲得的授權專利中,在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上的布局,聯想手機的比例依序是:21%、28%、51%。而酷派的比例依序是:51%、43%、6%。
事實上,聯想手機的專利結構與魅族非常相似。魅族已獲得授權的專利中,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的比例依序為4%、15%、81%。
聯想手機“專利之短”:輕研發、重設計家底太薄
在功能機時代,聯想手機應該還是模范踐行“貿工技”的銷售驅動模式,曾重金聘請大小S代言聯想手機,全面布局專賣店、大賣場及運營商等渠道。
而進入智能機時代后,聯想手機一度還是用“功能機思維”賣“智能手機”,大搞“機海戰術”。
為此,我們以聯想旗下具體負責手機業務的聯想移動通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聯想移動”)已獲得專利授權的各類專利的申請時間分布做進一步分析。
通過上述三圖可以看到,從整體策略來看,在功能機時代,聯想專司手機業務的子公司—聯想移動在成立的頭三年裡,申請的外觀設計數(32件)是其申請的發明專利(3件)和實用新型(2件)之和的6倍。這也足以說明,聯想涉足手機市場時,依舊體現出很明顯的“貿工技”特征。
具體到聯想手機的外觀設計專利保護,我們可以看到,2007年和2011年分別是聯想手機業務外觀設計的“高峰期”。這兩個時點在手機市場的跨代中也是關鍵的時點。因為2007年是功能機時代的“巔峰時刻”,而2011年則是智能手機的“興起之時”。
在這兩個關鍵時點上,都成為聯想手機業務的外觀設計申請“高點”,也表明了聯想手機業務從功能機到智能手機跨代升級期間,一貫秉持的“機海戰術”。
這種趨勢直到2013年之后才有所改變。
而這種偏好、趨勢和特點,也就很好的解釋了本文開頭的那些問題—楊元慶為什麼把“2000多項專利的所有權,2.1萬項專利的使用權”常挂嘴邊,說到底是因為聯想手機自有專利的“短褲”實在是“太短了”,很多羞處都不能完全遮蓋上。
如今,聯想已經將摩托羅拉納入囊中,按照聯想的規劃,今年1月26日,聯想“改造”后摩托羅拉將重返手機市場。
那麼,問題隨之而來,你會買聯想制造的“摩托羅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