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买手机 算清这笔账
手机消费中要多注意细节。(图文无关)
根据佛山市消委会发布的2017年度消费纠纷统计,去年佛山市消费会处理涉及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的纠纷7358件,占总数的21.44%,同比上年升幅高达80.52%。涉及质量消费的纠纷有7869件,同比升幅超1倍,而在商品质量消费纠纷中,也是家用电器、通信器材最为突出。此外,在涉及售后服务消费纠纷中,也是以家用电子电器类为主。
记者注意到,手机作为近年来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品中最热门的品类之一,纠纷也不少。去年在家用电子电器类消费纠纷中,手机消费纠纷依然排在前列。有些案例情节与往年的十分相似,就像故事重演一般,因为不良商家使用的手段依然是老“套路”。消委会相关人士提醒,希望消费者多从这些案例中了解不良商家的手法,避免“被套路”。
套路一:“分期付款”藏陷阱
近年来通过分期付款购买手机的消费方式越来越多,而投诉也随之增加。上年度消委会公布的消费纠纷中就有一些属于此类,而今年这类纠纷进一步增多,形式也更是花样翻新。
消费者崔先生去年10月在大沥一家手机店购买手机,选择了一台苹果6plus,手机原价3700多元,店家建议崔先生使用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手机。于是崔先生在店里先支付了首付的1000元,另外开具了收据单,单据上标注的是剩下的2730元,原本是按这个金额还款,且三个月之后可以一次付清。
结果到第一个月的还款日崔先生发现,还款收据上手机购买项目写的是苹果6s plus,于是他找店家了解情况,店员答复,这么写是为了帮店里充数量。崔先生不解:那为何分期平台上的还款金额是3728元,与单据上金额不符?店员推托说是提前还款,到三个月之后就不会还这么多了。但是,到第三个月之后崔先生发现,仍然要还三千多元,而且即使到第六个月还要继续还2500元。崔先生于是向消委会投诉,希望算清金额,一次还清。
支招:消费者应弄明白贷款细节
消委会工作人员分析,这起纠纷中有两个关键点消费者未理清,一是购买的手机型号与还款手机型号不一致,不应听信商家以“帮充数量”忽悠消费者多还款;二是手机原价和利息差额,消费者投诉时未标明,似乎是在购买时并未了解清楚。这两点是分期付款消费中的关键点,希望消费者在采用分期付款购买手机时一定要先弄明白了再买单。
套路二:“碎屏保”引纠纷
南海消费者刘小姐去年8月底在南海狮山一家手机店购买了一台OPPO R11手机。
事后,刘小姐觉得商家多收了钱,找其理论。店家说:“你买了个碎屏保险要984元。”刘小姐想起当初的确是买了个碎屏保险而且是一年的,合同上有表明碎屏保险为分期付款,每期需还12元。并且购买手机之前签了一张碎屏保险的单子,当时看到单子上说可以免费更换一次,于是刘小姐签了名。如今卖家却说,是按单收钱的,在单子的右上角写着,所以没有开具收取这笔费用的收据。因此,刘小姐向消委会投诉,要求商家退回多收的钱。
2017年12月底,南海狮山工商行政管理局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联系了消费者刘小姐,她供了《收款收据》和《VIP贵宾卡》复印件各一份,工作人员随后对店家进行了核查。经过调解,该店同意退还消费者因碎屏保金额疑问而产生的相关费用。
套路三:“山寨机”“翻新机”当名牌卖
近几年来,手机消费中遭遇“山寨机”“翻新机”而产生的消费纠纷越来越多,消委会工作人员提醒消费者,要警惕不良商家把“山寨机”“翻新机”当名牌机、新机来卖。
消费者张先生去年底在南海大沥一家手机店购买华为手机,看到商家的柜台上华为V9的标价是2999元,于是张先生付了款。但拿到手机后却发现,这台手机却并非华为V9,而是一台山寨机。
更让人无语的是,这台手机质量还有问题,根本就充不上电,无法使用。于是张先生在今年初前往该商城,要求将这台山寨手机更换为华为V9,但该商城的工作人员表示不能更换。于是张先生向消委会投诉,要求该商场将手机更换为华为V9手机。
另一位消费者张先生去年9月在某电商华南中心花几百元购买了一台电子阅读器,产品到手后使用了一次,当电量用尽后就无法开机了。一直充电至电源指示灯为绿色的满电状态,仍然无法开机。于是致电电商客服中心,客服人员回应此问题确实是设备硬件问题,可以安排更换设备。然而最终更换的设备是翻新机,也就是以前有问题的设备翻新后拿来作为更换产品。
张先生对于商家将更换产品设为翻新机的做法十分不满。而客服人员却说,如果不能接受这样的售后安排就没有其他解决方法了。最后张先生投诉到消委会要求退货并退回全款。
支招:消费者可起诉商家欺诈
对于第一位张先生的案例,消委会工作人员认为商家已经构成欺诈,消费者可以向司法机关起诉商家。第二位张先生的遭遇由于涉及电商的问题,被投诉方的基本信息、商家经营所在地等均不明确,处理起来则比较困难,因此,消费者遭遇这类问题一定要将基本信息了解清楚,方便相关部门帮助消费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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