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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情夫”共同诈骗“正室”7万元?

张翔宇

2015年12月11日08:39  来源:广州日报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与“情夫”共同诈骗“正室”7万元?

  一女子冯某在对往日同事钟某实施诈骗后,竟声称钟某是主谋。冯某谎称有人转让江门市某卫生站经营权,诱骗钟某与其合伙经营。随后,冯某取得钟某的人民币7万元后潜逃。2014年8月12日,冯某被开平市公安机关抓获。在庭审中,冯某竟称钟某是其情夫,是她和钟某合谋骗取钟某妻子宁某的钱财,而且钟某是主谋。后法院认定冯某的说法并无任何证据可以证实,驳回了冯某的上诉,冯某最终因诈骗罪获刑一年十一个月。

  女子骗取往日同事七万元

  冯某,广东省开平市人,与钟某曾同为一家医院的工作人员。2013年8月,冯某打电话给钟某,告诉他江门市某卫生站以7万元人民币的价格转让。冯某主动提出双方各出资一半,建议钟某和她一起承包经营该卫生站。同时冯某以自己暂时没有资金为由,让钟某先借她3.5万元作为她的出资份额。

  钟某回家与妻子宁某商量,最终决定与冯某一起承包该卫生站。2013年8月17日,钟某夫妇二人与冯某交谈了关于卫生站的合作事宜,并且双方当场签署了一份合股协议。随后,冯某写了一张欠条交给宁某。第二天上午,宁某与冯某一起坐车前往该卫生站查看情况。途中宁某将7万元人民币交到冯某手上。

  此后,冯某一直没有动静。到了8月29日,钟某夫妇想和冯某进一步处理相关事宜,却发现冯某的电话根本打不通,觉得事有蹊跷。钟某夫妇急忙找到该卫生站的负责人询问情况,才发现上当受骗。一年后,销声匿迹的冯某终于被公安机关在开平市抓获。

  受害者是主谋还是被冤?

  在一审庭审中,冯某声称钟某是其情人,辩称自己并无对钟某实施诈骗,而是与其合谋一起骗取宁某的钱财。她承认自己实施了金额为7万元人民币的诈骗,但咬定钟某是其同伙更是主谋。

  据了解,冯某于2013年8月辞职。经查,冯某后因经济困难,便编造了江门市某卫生站可以承包经营的谎言,以共同出资经营为借口,骗取了钟某的7万元人民币后逃离当地。后来冯某将这7万元全部用于平时生活开支。今年8月25日,市第一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冯某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另外,责令冯某退赔钟某人民币7万元。

  冯某不服,提出上诉。她辩称自己未对钟某实施诈骗,而是配合钟某诈骗宁某。她声称与钟某不仅是同事,同时二人还是情人关系。

  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市中院经审理查明,钟某与宁某的证言一致证实,冯某以与钟某合伙受让江门市某卫生站经营权为由,骗取钟某7万元人民币。该事实还有其他多名证人予以印证,足以认定。除此之外,经查明,冯某辩称自己配合钟某诈骗宁某这一说法,并无任何证据予以证实,法院不予采纳。据此,市中院驳回冯某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为终审判决。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责编:张歌、陈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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