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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建28所创业大学 优惠政策照亮创业之路

2015年08月24日08:10  来源:人民网-通信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8月24日电 (张歌)近日,“发现双创之星”大型主题系列活动走进山东济南,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夏鲁青在活动上透露,山东省围绕着推动大众创业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拟建28所省级的示范创业大学,扶持创业力度不断加大。

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

为了鼓励创业,山东省降低创业准入门槛,营造宽松的创业环境,规范了工商登记的前期事项,除国家规定政策外,不再登记前期审批事项,除特定行业以外,全面放开注册资本的登记制度,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允许注册资本连锁,并有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实行年检制度改革,将企业的年检制度改为企业的年度报告公式,实行住所申报制,推动一照多纸和一纸多照等注册登记制度改革。

建立收费清单管理制度

为了减轻企业的创业负担,山东省建立了收费清单管理制度,对小微企业首次登记,三年内免征各类的收费,对小微企业和创办农业合作社、农业社会化服务等落实减税政策。

为大众创业提供有利的支撑

从2014年到2018年,全省每年评估认定30所省级的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根据入驻企业的数量和吸纳就业人数的数量,给予园区不低于500万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

拓宽创业投资融资渠道,创造天使投资引导基金,支持初创期的科技型、创新型的小型企业,推行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贷款制度,鼓励支持创业型企业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在新三板区域市场化。加大创业贷款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各类创业人员的创业担保金额由过去的8万统一提高到10万,将符合政策的小微企业担保额度由原来的200万提高到300万,并给予一定的财政贴息补贴。

扶持初创小微企业发展

从2014年到2018年,省政府每年安排10个亿的资金,用于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给予小微担保贷款贴息,以及促进创业孵化基地的建设,创业园区的建设等,对首次创业成功的小微企业,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就业人员给予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于就业难的人群和高等学校的毕业生等人群自主创业,需要租赁固定的经营场所的,给予一次性的场地的租赁补贴,对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社会化服务组织,可以和小微、微型企业同等的创业资金。

调动专业人员的创业积极性

调动高等院所、科技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创业积极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带着技术人员去创业,在完成本单位布置的任务前提下,可以把收入个人所有,三年内保留人事关系。鼓励高校,允许学生休学创业,创办企业与所学的专业相关的,参加实习、实训、实践教育,并按相关的规定具体得分。高效科研院所和人员创办的企业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都按50%,最多70%的比例为技术部门股份。

加强创业培训和服务

建立普惠制的创业体制,从2014年开始,有创业意愿者均可在户籍所在地,享受事业培训补贴和技能。并将创业培训补贴的标准提高到每人1800元,山东省首创了创业大学培训模式,整合各类创业的优势资源,面向各类群体,开展创业培训,提升专业的质量和效益。到2015年底,全省各社区室至少要建立一所创业大学,到2018年,在全省范围内,建设28所左右省级的示范创业大学,引导和鼓励更多大学生投身创业。

 

(责编:张歌、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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