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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力促进信息消费 助力经济“新常态”

奚国华

2015年03月05日10:26  来源:人民网-通信频道  手机看新闻

在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如何“转方式调结构”,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成为关键。信息消费作为增长迅猛的新兴领域,正处于全新发展时期:一是居民消费结构持续优化的升级换挡期。我国人均GDP达到7485美元,处于上中等收入国家水平,消费内容和结构不断优化,高技术创新类服务和产品成为消费演进升级的重要方向。二是互联网泛在应用与深度融合的创新凸显期。信息通信技术在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集成应用,催生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O2O等新兴业态,加速创新供给,激活潜在需求,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局面。三是新常态下全面繁荣信息经济的战略机遇期。2014年总量突破16万亿元,占GDP比重超过26%,信息经济全面发展为信息消费提供了稳定增长保障和全新战略生态。

2014年,我国信息消费量质齐升,规模突破2.8万亿元,同比增长25%,为同期GDP的3.4倍。手机、电脑等六类主要终端信息产品消费规模为1.5万亿元,同比增长21%;语音、数据接入、信息服务和软件等四类主要信息服务消费规模为1.3万亿元,同比增长33%,信息服务消费增速显著高于信息产品消费。信息消费成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有力支撑。2014年天猫“双十一节”交易额达571亿元,相当于全国每人在这一天花了42元;共产生了2.78亿个包裹,连起来能绕地球两圈。我国中西部人民群众更多通过手机方式接入互联网,参与到信息消费当中来。又比如,手机打车软件不仅改变了传统的租车模式,更是催生了新增消费,为出租车司机带来了30—50%的新增收入。据统计,2014年信息消费对当年GDP增长直接贡献达到0.8个百分点,占同期GDP增速的九分之一,间接拉动国民经济产出超过1.2万亿元;对全社会生产效率提升的作用达到38%;直接贡献新增就业岗位165万个,间接新增就业岗位395万个。

2015年,信息消费规模预计突破3.4万亿元,同比增长20%。呈三方面阶段特征:一是用户升级。用户加速向光纤、4G等高带宽接入迁移,智能手机用户渗透率将达到70%。二是服务升级。信息服务需求从话音转向数据业务,4G应用促进移动互联网流量爆发式增长,户均月流量将达330MB,同比增长60%。4G月户均月流量逼近1000MB,仅为美国1/4,潜力巨大。每MB一毛钱,同比下降23%。三是结构升级。信息服务消费对信息消费的贡献率两倍于信息产品消费。

语音时代催生基础电信企业、华为、中兴崛起,消费互联网时代催生百度、腾讯、阿里、小米、京东等互联网企业崛起。我国进入了消费互联网与产业互联网交织并进的时代,信息消费内涵和外延快速扩展。手机、智能终端等信息产品扩展到可穿戴设备、智能家居、智能机器等新型网络化、智能化产品。产业互联网时代,一批具备线上产业生态整合能力的数据驱动型企业将成为新的产业领导者。

为进一步扩大信息消费,提五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激发信息消费市场活力。对现有涉及信息消费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评估清理,最大程度缩小审批范围,并大力推行“阳光审批”。积极鼓励创新,出台更多支持互联网创业的财税优惠政策,培育产业互联网的领导者。加快电信市场改革和开放,放开竞争性环节的市场准入,鼓励更多的民营资本进入电信市场领域,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三网融合,加快电信和广电业务双向进入。

二是加强信息基础设施演进升级,夯实信息消费网络基础。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宽带中国”战略实施的指导力度,推进光纤宽带、4G网络的部署升级,让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宽带所带来的便利。加快落实电信普遍服务补偿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和中西部地区宽带发展的支持,建立解决数字鸿沟的长效机制。

三是推动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广泛应用, 加速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金融危机后,各国都重新审视制造业在国民经济当中的支柱作用,特别是德国提出了工业4.0,其本质就是制造业的智能化和信息化。政府应加快促进产业融合创新,培育新型消费新热点,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推动云计算、数据中心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在制定相关产业政策时,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打通产学研用之间的链条,消除现有政策障碍。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突破核心技术,积极“走出去”。电子信息产业事关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大局,应继续加大对集成电路、芯片、操作系统等核心技术突破的财政支持和政策引导,用好集成电路发展基金,千方百计在短时间内实现赶超。建议像支持高铁、核电“走出去”一样,注重从国家层面进行衔接,利用政府间合作以及国家领导人之间的高层对话等机制,支持我国4G标准TD-LTE国际化,特别应加快在一些通信基础设施比较落后的发展中国家进行战略布局,尤其是在“一路一带”国家中抢占先机。

五是推进相关领域立法,营造安全有序的信息消费环境。加快《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建立网络信息服务、网络交易行为、产品以及服务质量监管体系,推进电子商务市场可信交易环境建设。提升信息安全监管能力和系统安全防护水平,加强对网络信息安全和个人信息的保护,同时加大对利用网络进行的商业欺诈、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发布虚假广告、非法买卖个人信息、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著作权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修订,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并针对个人信息保护、政府数据开放、跨境数据流动等领域,加快依法监管进程。

(作者系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董事长)

(责编:张歌、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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