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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治理电话“黑卡” 销售“黑卡”将被追责

2015年01月05日17:41  来源:人民网-通信频道  手机看新闻

  人民网1月5日电 (赵超)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今天宣布,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联合开展为期一年的电话“黑卡”治理专项行动。

  电话“黑卡”,是指未进行实名登记并被不法分子利用进行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实施通讯信息诈骗、组织实施恐怖活动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移动电话卡(含无线上网卡)。

  根据公安机关破获的案件统计,不实名的手机卡、上网卡,已成为违法犯罪分子的“常规”装备。近期公安网安部门参与破获的58起犯罪案件中,有51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使用了不实名的手机卡、上网卡。其中电信诈骗犯罪案件23起,其他犯罪案件依次为绑架、敲诈勒索、网络贩枪、贩毒、网络盗窃等。

  由于“黑卡”获取途径广、使用成本低、追查难度大,犯罪分子为隐匿身份、逃避打击,往往在犯罪预备阶段大量购买“黑卡”,作案期间频繁更换,作案后随即抛弃,常常导致案件线索中断、无法落地溯源,给公安机关及时破获案件带来了极大困难。

  按照行动部署,电信企业要将电话用户实名登记要求纳入对社会营销渠道的考核奖惩体系,若出现出售非实名电话卡等违法行为,按协议取消社会营销渠道代理资格,并建立黑名单制度,移交当地工商行政管理局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其进行公示。

  工信部要求,各通信管理局、电信企业要充分利用企业内部业绩考核、网络信息安全责任考核、行政处罚等手段,对违规行为进行问责和处罚。若电信企业及其社会代理渠道将用户身份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查处。公安机关根据电信部门提供的线索或自身掌握的情况,对涉嫌利用"黑卡"从事的违法犯罪活动及时立案侦查和依法打击。

  公安部表示,治理电话"黑卡"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重要举措,可以减少垃圾信息泛滥,净化网络空间环境,遏制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群众利益。

(责编:张歌、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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