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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获赞

罗凯

2014年10月15日09:12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手机看新闻
原标题:工信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获赞

  今年2月,工信部取消和下放了基础电信和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行政审批事项,大大转变了监管方式。此举被认为是从体制机制上给市场主体松绑、提高效率、减少办事成本、进一步激发企业积极性和活力的有效手段。在湖北武汉,记者切身感受到这一政策给企业带来的好处。

  切实为增值企业减负

  武汉颂大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营教育软件及系统研发与教育云平台运营服务的增值电信企业,在全国13个省(区、市)开展业务。公司总经理丁卫华告诉记者,按照以往的规定,他们在各省(区、市)开通业务前必须到所在省级通信管理局履行备案核准手续,而现在,只要取得工信部颁发的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就可以直接在各省(区、市)开展业务,不需要重复报备。

  “以前,我们要安排公司行政部、市场部的相关人员组成一个工作组,到各省(区、市)进行备案核准,每个省(区、市)至少耗时3到5天,吃住、差旅费等各种费用开销很大。”丁卫华说,最大的麻烦还不止于此, “以往要通过审核,要在当地设有子公司或者分公司。可是,当我们想进入一些省市时,一时并没有找到合适的合作伙伴,成立分公司没有太大必要。但囿于这个限制,我们又必须注册成立一个省级分公司,这是一笔巨大的人力物力开支。”丁卫华说,按照新规定,跨地区增值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需要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以后公司拓展业务经营范围就自由多了。

  目前全国有2557家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其中有2305家跨地区移动网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者,按照此前管理要求,至少会设立11525家分公司或子公司,办理71455个备案申请,取消该项审批后,企业负担得到了很大程度的减轻。

  办事效率得到大幅提高

  这一政策不仅给增值企业带来诸多利好,还方便了基础电信企业对增值企业完成接入手续。湖北电信市场部高级督导杨政告诉记者,对于跨地区的增值企业,电信公司相关人员可直接登录工信部网站进行查询,只要确认该增值企业具备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就可以为其做好接入。

  随着技术的进步,工信部开通并且不断升级改造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了网上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逐步实现了在线审批,完善了备案、年检、企业信息共享等管理功能,同时,建立信誉记录管理平台并主动向社会公示。这些新的管理方式,既规范了审批权限和自由裁量权,也较好地履行了告知义务,让行政相对人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市场管理处副处长杨宏认为,增值电信企业许多都是互联网企业,而互联网行业又是时效性很强的行业,市场机会稍纵即逝,大量的备案核准和烦琐的行政审批流程往往会给企业带来很多不便。政策“松绑”后,企业可以更加灵活地把握市场机遇。

  监管从事前转向事中事后

  有人会提出疑问,取消和下放这些行政审批是否意味着政府对这些领域放任不管?准入门槛低了之后,会不会造成市场的乱象?对此,工信部电信管理局市场处副处长倪炯的回答是否定的。他说,这些改革都着眼于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切实减少政府对微观事务的管理,政府对不该管的事、不该有的权,坚决取消、彻底下放,决不意味着政府对这些领域放任不管,而是意味着政府监管方式的转变——即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督转变;监管重点的转变——由传统运营商监管向互联网、整个信息服务业的转变。政府事前审批的“手”放松之后,关键是要把事中事后监管的“手”硬起来,采取更为有效的跟进和配套措施,积极创新管理方式,使市场秩序健康发展、改革利益共享、用户利益得到保障。

  这种监管方式的转变在一定程度上进一步约束了企业的经营行为。武汉太一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吕效兵为此打了一个形象的比方:“放松行政审批并不意味着我们企业可以为所欲为了。就好比一个父亲有好几个儿子,以往是哪个儿子犯错哪个儿子负责,其他的不受影响,现在是一旦犯错,父亲就得出来承担责任,我们的压力更大了。”

  为加强和改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信部研究修订了《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各省级通信管理局根据系统共享的信息,主动服务企业,及时了解企业的经营行为和经营状况,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责编:张歌、赵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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