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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App:治亂真有那麼難?

崔曉麗
2020年01月15日08:02 | 來源:檢察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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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手機App:治亂真有那麼難?

  新年伊始,在保障公民隱私權方面國家工信部果斷出手,這次瞄准的是過度索取個人信息的手機App。

  2020年1月3日,人人視頻、春雨計步器、微唱-原創音樂三款App因未按要求進行整改,工信部對其進行了下架處理。緊接著1月8日,工信部再次列出了包括瑞幸咖啡在內的15款App侵害用戶權益,要求17日前整改完成。

  接連點名要求整改,並勒令下架違規手機App,工信部整治手機App亂象的決心不可謂不足。然而,手機App存在的問題不止於此。貸款App橫行致用戶陷入套路貸自殺、高仿App搶佔官方App市場、福彩App坑騙用戶錢財……各種亂象,不一而足。多名受訪專家告訴記者,僅僅由國家機關重罰違規手機App是不夠的,在源頭上掐斷問題App的上線,才能讓問題得到徹底解決。

  小貸App暗藏套路貸

  央視財經欄目報道稱,遼寧的方女士在刷社交軟件時,看到“無利息、無抵押、放款快”的貸款廣告,手頭緊張的她下載貸款App后,就按照要求填寫姓名、上傳身份証件等個人信息申請貸款。沒想到這成了噩夢的開始。

  她最初下載了兩三個貸款軟件,貸款2000元,到手隻有1400元,砍頭息高達30%。在沒錢還款時,手機短信就會收到新的借貸App下載鏈接,誘導其通過拆東牆補西牆的方式繼續貸款。最多時方女士的手機上有100多個貸款App,兩個月過后,她從最開始的小額借款已經變成了欠各種小貸平台50多萬元。暴力催債人員讓她精神恐慌,差點自殺,最終家裡通過賣房才堵上了貸款漏洞。

  近日,黑龍江省七台河警方偵破的公安部督辦“7·30”套路貸專案顯示,很多小貸App都來自一個名叫“阿爾法象”的系統開發商,小貸公司隻要以每年48800元、78800元、98800元不等的價格租他們的系統,就可以量身定制套路貸App。更可怕的是,為了拉攏客戶,系統開發商還為套路貸犯罪團伙提供推廣、介紹催收、對接第三方支付公司和數據公司等“一條龍”服務。據悉,最高時開發商同時有855個小貸App上線運營,數十人疑似因被套路貸催收自殺身亡。

  根據合同法規定,借款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更何況手機App貸款中高額的“砍頭息”。這些手機App研發時,難道沒有法律對其作出約束嗎?

  “網絡安全法對App開發者做了框架性的規定。”西南政法大學法學院教授張力告訴記者,任何個人和組織發送的電子信息、提供的應用軟件,不得設置惡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者傳輸的信息,否則將面臨警告、罰款,甚至刑事處罰。

  中國互聯網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吳沈括也表示,2016年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出台的《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也寫明,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和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不得利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擾亂社會秩序、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等法律法規禁止的活動,不得利用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法律法規禁止的信息內容。

  高仿App、福彩App橫行

  目前手機App的下載,主要通過兩種途徑,除了PC端掃描二維碼下載外,普通用戶最常用的還是通過蘋果、應用寶等應用市場下載手機App,認為更可靠。但實際上,應用市場裡上線的手機App問題也不少。

  據新華社報道,濟南市民韓先生下載了一款銀行信用卡App,不久后卻發現銀行卡被盜刷、被貸款。前往銀行營業點核實才發現,他下載的客戶端實為高仿,並不是銀行自己的App。在安智網、酷安網等應用市場中檢索“北京公交”,也出現了同樣的情況。排名靠前的幾款App,並不是由北京公交集團推出的官方軟件。這些手機客戶端,有些不具備正常的使用功能,卻在使用之前要求獲取用戶各種信息,有些則包含大量廣告。高仿公交App中,下載量最高的已達30.8萬次。

  “高仿App的出現,給用戶和正版App都帶來了消極影響。”張力說,對於用戶而言,高仿App的開發者可以盜用、冒用用戶姓名從事民事活動,給用戶帶來損失。也可以將竊取的用戶照片,以營利為目的用於廣告、商業展覽、印刷挂歷等,以此增加引流的可能性。

  “報道中出現的銀行卡被盜刷,可能就是這些App盜用了用戶賬號和密碼的信息,從而竊取用戶財產。”張力說,普遍來看,高仿App會利用平台技術,未經用戶同意私自收集、使用、出售、轉讓用戶的個人信息,用戶會因信息泄露而收到各種商業推銷電話,生活安寧難以得到保障,隱私權也受到侵犯。

  高仿App也沖擊了官方App的發展。張力介紹,利用官方App名義從事違法活動,會讓官方App商業信譽蒙受貶損,用戶黏性降低﹔“當用戶受到侵害時,高仿App開發者迅速逃匿,而因為高仿App與官方App難以區分,用戶往往會對官方App提起訴訟,加重了官方App的訴累,增加了經營成本。”他補充說,高仿App也會分流客戶,導致官方App經濟效益下降。

  吳沈括認為,高仿App通過各種渠道推廣誘導用戶下載,模仿或者假冒相關正版App的行為涉嫌構成不正當競爭。如果高仿App對用戶財產造成侵害,則可能涉嫌違反相關行政法律規范,情節嚴重的,甚至可能觸犯刑法、構成犯罪。

  高仿App會導致用戶信息泄露,沒有官方授權、擅自開發的福彩App上線,更是違法收割了不知情用戶的大筆資金。2018年7月,蘋果應用商店被爆出存在大量賭博和福彩App,有用戶通過App購買福彩損失12萬元。報道刊發后,蘋果公司迅速進行整治,稱將應用商店中超過2.5萬款涉及假彩票、賭博等非法App進行了下架。

  而我國《互聯網銷售彩票管理暫行辦法》規定,開展互聯網銷售福利彩票業務,需經財政部批准。據了解,截至目前,財政部尚未批准任何福利彩票機構開展利用互聯網銷售福利彩票業務。

  規則的制定者與秩序的破壞者

  手機App在應用市場上線管理,制度方面並非空白。《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中要求,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提供者(開發者)要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不得制作、發布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應用程序。互聯網應用商店服務提供者應當對應用程序提供者履行管理責任,對應用程序提供者進行真實性、安全性、合法性等審核,建立信用管理制度,督促應用程序提供者發布合法信息內容,建立健全安全審核機制,配備與服務規模相適應的專業人員。

  在多家應用市場對外可查的審核手機App上架協議中,幾乎都要求,手機App僅可訪問與其核心功能相關的數據,不能照搬熱門App內容,與法律內容違背的App將不會被審批。蘋果商店的協議中明確,游戲、賭博和彩票的管理難度大,隻有全面核實了即將發布App的所有國家/地區的相關法律要求后,才能包含此功能。但顯然,應用市場並沒有做好這個事情。

  既然是規則的制定者,應用市場為何又打破了這個秩序?這背后有哪些監管困境?記者致電多家應用市場,對方都表示涉及手機App監管方面的話題,不方便接受採訪。

  有業內人士猜測,監管失衡、問題App的出現,與App數量龐大、審核人手稀缺不無關系。追求流量和應用數據的光鮮,也是重要理由。“競價排名”的牟利方式更讓應用市場選擇性地監管失明。

  據悉,國內手機應用市場普遍提供軟件免費下載,手機App“買位置”成為應用市場賺錢的好方式。一款App在應用市場中搜索靠前,可能繳納了高昂的推廣費。不同的應用市場價格不同,價格會隨著應用商店量級、產品的不同有所波動。

  值得注意的是,App排名靠前也需要下載量和評價數兩項把關,一些第三方公司更是看到了其中的商機,提供的“刷榜”服務,攪亂了市場正常的評價體系。

  抓住監管的“牛鼻子”

  從套路貸App研發團伙、催收人群被公安部挂牌督辦打擊,到工信部對過度收集個人信息App的嚴厲整治,手機App將迎來嚴管,但目前確實也還存在不少問題。

  不少專家也指出,手機App問題的治理,未必很難,關鍵還是要抓住“牛鼻子”。如果每款App在應用市場上架,經過了嚴格的審核,在審核端就能將不合法App掃地在外。用戶舉報渠道通暢,及時下架違規App,問題的解決就不是難事。問題在於,應用商店和PC端網頁,對於不合格的App想不想管,願不願治。

  對此,張力認為,現行法律更注重App對個人信息的保護而忽略了應用市場在此過程中應履行的義務。法律應對提供軟件下載服務的應用市場承擔的責任進行細化,包括應用市場審核App的真實性、合法性的程度、范圍以及相應的法律后果,以此明確規定應用商店上架App的審核義務,指引應用商店的行為。

  張力進一步指出,應用平台也應當核實App的身份,要求個人提供身份証復印件、企業提供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聯系方式等信息,防止App開發者實施侵權行為逃匿后,用戶無法找到對應的訴訟主體,難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吳沈括也認為,從平台責任的角度來看,首當其沖的是平台的經營方對於進入到平台當中的各類App需要建立有效的主體資質審核機制,這是治理的關鍵一環。廣大用戶也需要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提高對此類App的主動識別和規避風險的能力。盡量不要在不明鏈接裡輸入個人信息,造成信息泄露。

  “從行政執法以及司法實踐的角度來看,目前還處於治理協同相對薄弱的狀態,尤其是對於違規違法的App下架處理的過程時間比較長,証明要求比較高,溯源查証打擊力度相對不足。”吳沈括建議,除了公安、工信、市場監管、網信等監管部門進行聯合執法必不可少外,也需要在法律法規層面給予更多的規范支持,厘清各部門在管轄、取証、應急處置方面的具體職能權限。

  此外,張力認為,政府應嚴格執法,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當事人予以懲罰。各部門之間應建立和完善信息共享機制,實時監控破壞網絡正常運行的行為。“設立違法App黑名單並在政府官網和主要媒體上公示,加大對利用App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打擊力度,確保App依法運行。”

(責編:趙超、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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