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駕駛中使用手機已成交通事故主因 需培養良好習慣

楊文明
2018年11月07日08:16 |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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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駕駛中使用手機已成交通事故主因 需培養良好習慣

駕駛中使用手機已成交通事故三大原因之一,需加強查處,培養良好習慣

開車,請放下手機(關注道路交通安全)

司機肖某最后的朋友圈,是兩條短視頻。

視頻中,肖某稱“好大的雨”“還是走下高速”。交管部門從視頻判斷,兩段視頻都是肖某在駕駛過程中用手機錄制的。“這兩條朋友圈,是造成肖某死亡的重要原因。”雲南省昭通市大關縣公安局交警大隊事故中隊民警鄧順成說。

此前,大關縣交警接到群眾報警,稱轄區滴水岩路段一輛車發生交通事故落入河內,車輛被打撈上來后,駕駛人肖某已經死亡。交警勘查發現,當天路面濕滑,車輛變速器最后位於五擋,車速過快,以及肖某玩手機未謹慎駕駛,是導致事故的重要原因。

開車打電話甚至搶紅包、玩游戲,不少“低頭族”連駕駛過程中也不閑著,由此引發的交通事故並不鮮見。這種現象為何屢禁不止?治理又該從何處發力?

忍不住?

網約車接單需用手機,司機等紅綠燈“很無聊”

如果說肖某的悲劇隻傷及自身,對於公交車、出租車等公共交通工具來說,駕駛員開車使用手機這樣的“盲駕”行為危害更大。此外,雲南警方提供的資料顯示,除了汽車,電動自行車駕駛員在城市道路中行駛時打電話,導致的交通事故也不在少數。

公交車司機邊開車邊玩手機游戲,出租車司機邊開車邊搶單……類似視頻見諸媒體,引發人們對“盲駕”行為的高度關注。一些出租車或者網約車司機覺得,開車用手機不是“玩”,而是因為工作需要。“在打車軟件上搶單得用手機,也就幾秒鐘的事兒,還沒出過事故。”昆明網約車司機小趙說。

然而,實際情況與小趙的切身體驗並不一致,中國司法大數據研究院今年發布了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分析報告,數據分析顯示交通事故發生的三大原因為:無証駕駛、酒后駕駛和駕駛中使用手機﹔訴訟至法院的交通事故中,超過一成案件原因為開車玩手機。

記者採訪的多位司機都表示,手機已連接車載藍牙,不會手持手機接電話。“不過要是遇到等紅燈,忍不住會刷下微信。”雲南省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下關中隊副中隊長李紅山告訴記者,今年6月他查處了一位駕駛人玩手機的行為,當時進行了嚴格記分罰款。可過了沒幾個月這名駕駛人又被李紅山查到,還是玩手機駕車。“當時這位司機自己都覺得不好意思了,說實在沒忍住。”

逮不著?

法規明令禁止,但固定証據難導致查處力度不夠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和公安部123號令規定,有駕駛機動車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行為的,扣2分。各省區也結合自身實際,規定可以同時處以200元以內的罰款。

對於駕駛員玩手機的情況,雲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做出了進一步細化規定,“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或者查看、發送手機信息,觀看影像資料、吸煙、赤足和穿拖鞋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盡管未明確禁止開車玩游戲,但該行為顯然屬於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也在查處之列。”大理市公安局交警大隊海東交警中隊長楊駿說。

然而,由於固定証據難,真正受到處罰的“盲駕”行為比例偏低。楊駿說,目前對開車接打手持電話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主要通過監控攝像頭自動抓拍的方式查處。“交警在執勤過程中都開著執法記錄儀,也會進行查處,但不少駕駛人遠遠看到交警就會放下電話。”

前不久,李紅山帶領民警,在大理市全民健身中心路口查處交通違法行為。前方一名男子邊開車邊玩弄手機,李紅山一邊鳴哨一邊示意其靠邊停車接受檢查。這名男子發現交警后,立即放下手機。在處理過程中,該男子一直否認其邊開車邊使用手機的行為,並要求民警出示証據。李紅山和民警查看執法記錄儀以及附近的交通監控錄像,由於拍攝角度所限,沒能抓拍到該男子當時的行為。最終隻得對該男子進行口頭教育和警告。

據李紅山介紹,一方面,監控未必能拍到清晰的“盲駕”畫面,執法部門取証難度很大﹔即使交警上路執法,司機如果在靠近交警前放下手機,交警也很難固定違法証據。楊駿表示,相較於公交車大多安裝有視頻監控,是否存在“盲駕”行為可以事后追查,大多數私家車沒有安裝攝像頭或者攝像頭並不對准駕駛人,即便由於“盲駕”導致交通事故,除非是駕駛人主動承認,否則交警部門也很難認定駕駛人在開車時使用手機。

狠狠查!

增加技術投入、完善道路監控,改變開車玩手機的習慣

開車打電話,危害有多大?據介紹,按照一輛車車速達到60千米/小時來算,即便是低頭看手機3秒,也相當於盲開50米,即便車輛性能再好,剎車也至少需20米,加上開車玩手機駕駛人反應更慢,導致事故的概率大大增加。

“目前法律規定‘盲駕’隻扣兩分,對違規駕駛人來說威懾力遠遠不夠。”楊駿表示,與“盲駕”的危害性相比,目前罰款及扣分額度都偏低。

“嚴懲的前提是要嚴查。”楊駿表示,加大查處力度離不開加大投入,完善道路監控系統以及對客運部門所屬車輛安裝行車記錄儀等設備,特別是對於“盲駕”多發路段,更應增加技術投入﹔而交警部門也該加強常態化執法,通過加大查處力度,讓駕駛員不願、不敢“盲駕”。

隨著酒駕懲處力度的加大,如今“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已經成為社會共識,而“開車不玩手機,玩手機不開車”的觀念卻依然未獲得足夠重視。城市道路紅綠燈較多或者擁堵,不少駕駛人習慣在等紅綠燈過程中刷微博、發微信,由於車輛處於原地等待狀態,查處又容易增加交通擁堵,交警往往採取提醒等方式督促駕駛人,也讓部分駕駛人形成開車接打電話交警不查的錯覺。“開車打手機危害性的宣傳力度不夠,是造成‘盲駕’多發的原因之一,在這方面交管部門可以馬上行動起來,通過加大宣傳改變駕駛員開車玩手機的習慣。”楊駿說。

“在停車等候信號燈期間,駕駛人仍然擔負著機動車操控責任,屬於駕駛狀態,接打查看手機也屬違規,具備一定的主觀性和危害性,理應受到法律法規的懲處。”雲南警官學院治安管理學院交通管理教研室主任陳晉雲認為,車輛駕駛是一個完整、連貫的過程,駕駛中接聽手機,甚至低頭玩弄手機、查看信息等行為會分散駕駛人注意力,出現“分心駕駛”現象,導致反應時間延長,易產生誤判、誤操作,嚴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

(責編:楊虞波羅、畢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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