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轉錯賬 對方不還咋辦?
手機銀行轉賬一時疏忽,轉到其他人賬上了,對方拒絕退還﹔微信轉錯賬,對方確認收款后關機。記者日前從白雲區法院獲悉,法院審理認為因收款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判決兩名被告返還相應款項。
手機銀行轉錯賬 對方拒還
阿良購買貨物都是用貨到付款方式結貨款,快遞員收款后將貨款交付賣家,何某在2017年曾多次給阿良送快遞,因此阿良手機中保存有何某的銀行賬號。
今年3月17日,快遞公司又給阿良送快遞件,阿良一時不察誤將貨款9000元通過手機銀行支付給了何某,事后發現支付錯誤,而且何某當時已經從快遞公司離職。阿良多次與何某電話聯系,何某拒絕退還貨款並表示是阿良自己轉錯賬。阿良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被告何某退還9000元。被告何某經法院傳票傳喚,未到庭應訴。
法院認為,因收款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現原告已提供電子銀行業務回單証實其向被告付款9000元,且被告經法院傳票傳喚后,在舉証期限內既無提交証據進行抗辯,亦未到庭參加訴訟,對此應視為被告放棄其所享有的訴訟權利,應承擔舉証不能的不利后果。
法院判決被告何某退還原告阿良9000元。
微信轉錯賬 對方收款后關機
阿秀從事金銀回收生意,其與羅某系微信好友。今年1月9日晚,阿秀通過微信轉賬貨款時,誤將4530元轉給了羅某,阿秀立即向羅某發微信說轉錯了請求歸還,但羅某非但沒有回微信,還點擊確認收款,並關閉手機。
阿秀在事發當晚前往當地公安局請求聯系協調此事,可羅某還是毫無回應。為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阿秀訴至法院請求:被告羅某退回原告4530元。
法院認為,因收款人沒有法律根據,取得不當利益,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本案中,原告主張其誤將4530元微信轉賬給被告,並提供了借記卡賬戶歷史明細清單、微信交易記錄、微信聊天記錄、微信詳細資料、報警回執等証據証實,而被告經法院合法傳喚未出庭質証及抗辯,且現有証據不能証實被告取得該款項具有合法根據,故法院對原告的主張予以採信。
法院判決被告羅某向原告阿秀返還4530元。
法官說法:
注意保存轉賬記錄等証據
上述兩個案例中由於轉賬者錯誤操作導致金錢轉入錯誤對象的賬戶內,造成了轉賬者損失,相應也令被轉賬人獲得無法律根據的利益,且受損與獲利間存在因果關系。因此,受害人有權要求受益人返還不當利益。
法官提醒,如不慎出現匯錯款項等情況時,可以先主動與對方溝通、協商,協商不成時應及時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以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另外,要注意保存好微信(手機)轉賬記錄和銀行卡明細記錄,作為証據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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