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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治垃圾短信,叫醒“裝睡者”是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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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2月04日11:23 | 來源:光明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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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根治垃圾短信,叫醒“裝睡者”是關鍵

  垃圾短信泛濫,堪稱久治不愈的頑症。2014年,有媒體報道,我國已成為全球垃圾短信泛濫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而在2015年,工信部出台的《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一個重要著力點便是要根治群發垃圾短信現象。然而從現實來看,治理效果並不明顯,甚至今年垃圾短信現象還有愈演愈烈之勢。數據顯示,去年“雙11”期間,用戶收到的單日垃圾短信最高達到1.97億條,今年營銷短信的數量將遠遠超過這個數字。

  “雙11”期間營銷短信泛濫,其實只是垃圾短信未絕的一個縮影。工信部公布的2016年第一季度垃圾短信舉報內容顯示,商業廣告推銷宣傳和涉嫌違法犯罪短信,分別佔比34.6%和65.4%。如果說營銷短信的危害多只是體現於對用戶的打擾,那麼詐騙短信,則是在竊取用戶隱私信息的基礎上,形成了一種直接的權益陷阱。某種程度上,要根治電信詐騙現象,也有賴於對垃圾短信、電話“轟炸”的局面形成有效遏制。

  垃圾短信的發送形式早就不是秘密。一般主要分為三種:利用普通手機卡的“點對點”發送模式﹔利用短信端口發送,這一類短信都以106開頭﹔利用偽基站發送,當用戶經過其輻射區域時就會收到垃圾信息。而無論是哪種發送形式,其背后都有一條穩定的利益鏈,主要受益者便是垃圾短信的發送者(包括個人、短信端口和偽基站的運營方)、靠垃圾短信營銷、詐騙的“商家”,以及電信運營商。很顯然,運營商堪稱是終端贏家,相應的,在垃圾短信的治理上,運營商也理當扮演好關鍵角色。

  可從這次媒體披露的營銷類短信泛濫背后的秘密來看,電信運營商承擔的治理責任,已然大大低於期待。有短信服務平台的工作人員道出實情:“手機用戶如果打運營商的投訴電話投訴短信業務,那不管這名用戶是否想收其他電商的短信,運營商都會把這名用戶加到‘黑名單’裡,並建議第三方服務平台也對此手機號進行過濾,以免造成更多的投訴”。也就是說,如果短信用戶收到垃圾短信,並向電信運營商進行投訴,那麼,等來的往往不是免於垃圾短信騷擾的“自由”,而反倒是被列入禁收短信的“黑名單”,甚至影響到正常短信的接收。而這麼做的目的,僅僅是為了不影響電信運營商的投訴考核指標。

  原本是用戶用來維權的投訴電話,結果卻被電信運營商當成了用戶招致“拉黑”的“自我舉報”。如此“掩耳盜鈴”式“裝睡”之下,垃圾短信的根治難度就可想而知了。與這種“裝睡”心態對應,垃圾短信的違規成本低到幾乎可以忽略不計:據悉,目前垃圾短信的行情價是每條純利潤0.04元,發送100萬條短信基本在4個小時內即可完成。也就是說,不法分子每小時即可淨賺1萬元。而《通信短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所規定的處罰標准——“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恐怕連“罰酒三杯”都談不上。

  垃圾短信治理,當然需要監管部門、電信運營商、安全廠商的協作,需要相關的技術投入。但“打蛇打七寸”,協作重要,但根本上還是離不開關鍵責任者——電信運營商的“守土有責”。一方面,垃圾短信不管是由何種方式發送,都是利用了運營商的信號渠道。如果說垃圾短信是一種“非法入侵”,那麼,最終堵住這一漏洞,隻能依賴電信運營商的積極作為﹔另一方面,垃圾短信泛濫,對用戶構成了一種現實的權益侵犯,作為服務提供者的運營商有責任為用戶構建一個免於打擾和權益風險的消費環境。(作者:光明網評論員)

(責編:趙超、沈光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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