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
人民網>>人民網通信頻道

高通全球副總裁趙斌:技術許可模式有利於行業健康發展

2016年07月04日08:13 | 來源:人民網-通信頻道
小字號

人民網7月2日電 (張歌)6月24日,美國高通公司宣布,該公司已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交對魅族的起訴狀,請求法院判決高通向魅族提供的專利許可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規定和高通所承擔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視的許可義務。這是該公司首次對中國手機廠商發起訴訟。

該起訴狀同時請求法院判決高通向魅族提供的專利許可條件,構成高通與魅族之間針對移動終端中所實施的高通中國基本專利的專利許可協議的基礎。

據悉,2015年2月,高通就專利授權許可與國家發改委達成解決方案,對於為在中國使用而銷售的品牌設備的高通3G和4G標准必要中國專利的許可,高通將會對3G設備(包括3G/4G多模設備)收取5%的許可費,對包括3模LTE-TDD在內的4G設備如不實施CDMA或WCDMA則收取3.5%的許可費,在上述每種情況中許可費基數為設備淨售價的65%。

高通公司全球高級副總裁趙斌表示,高通每一年都從稅前收入裡拿出不低於20%的資金從事研發,以保証能夠掌握最新的技術。到現在為止,高通投入研發的資金,已經累計超過410億美元。“高通走到今天,能夠積累這麼多的專利,在3G/4G時代,成為無線通信領域領軍企業,是靠承擔巨大風險,付出很大投入得來的。高通為創造和積累它的專利付出了巨大的代價,而這些專利也為高通與中國企業合作取得今天無線通信行業的巨大成功奠定了堅實的基礎,所以理應獲得商業回報。”

趙斌認為,通過獲得合理的商業回報,公司才可以繼續投入資金,得以研發、開創新的技術,讓社會、消費者能夠源源不斷享受最新技術所給大家帶來的體驗。

技術許可是高通的商業模式,在高通業務發展過程中扮演中重要的角色。高通公司一邊出售芯片,一邊進行技術許可,是否這兩個業務會有重合的問題呢?

趙斌在接受人民網通信頻道記者採訪時說:“高通公司的專利組合,包括標准必要專利和非標准必要專利,覆蓋整個手機(終端),絕不僅僅局限於芯片。無論使用哪家公司的芯片制造手機,都會用到高通的專利,都需要取得高通的專利許可。”。

趙斌指出,被許可的廠商得到了專利技術,能夠在更為寬廣的平台上自由開發自己的產品。現在,通過高通公司與中國廠家的共同努力,當今世界智能手機上領先的十大手機廠商中,超過一半都是中國的廠商。中國的無線通信廠商在過去十年裡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發展,一舉達到了世界最先進的水平。現在70%以上的手機都是在中國生產。這與高通公司和中國廠商之間的密切配合、互相助力、互利共贏的伙伴合作關系,是分不開的。”

據報道,到目前已經有100多家中國手機廠商(包括華為、中興、TCL、聯想、小米等)已經與高通簽署了專利許可協議。對此,趙斌表示,少數不尊重知識產權廠家的行為會構成對其它誠信經營廠商的不公正、不正當競爭優勢,這會對整個生態系統造成傷害。為了營造一個公平、公正的商業環境,在我們認為個別公司沒有誠意來真正與我們進行有誠意的磋商、簽署許可協議后,最后我們不得不採取救濟手段,尋求中國司法機構的裁決。

 

(責編:張歌、楊波)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返回頂部